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20.04.16
【字 号】粤高法〔2020〕34号
【施行日期】2020.04.16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内病外治【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的通知
粤高法〔202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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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研究室、省司法厅律管处。
  特此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
2020年4月16日
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律师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涉诉案件相关证据时,经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由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
  第二条 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可在起诉、审理、执行阶段提出。再审审查阶段不适用律师调查令。
  起诉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应限于与管辖受理有关的起诉证据。
  审理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案件受理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执行完毕前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应限于与被执行人的
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有关的证据。
  第三条 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应为由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保管并与案件事实直接相关的书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但不包括证人证言、物证。
  第四条 申请律师调查令,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终身制  (一)申请书;
  (二)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律师函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
  (四)代理律师有效的执业证书;
ESM  (五)律师调查令使用承诺书。
  第五条 律师调查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案号或收件编号;
  (二)申请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申请人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四)接受调查单位、个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五)调查取证的目的及理由;
  (六)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财产线索;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书需详细列明调查事项,由代理律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
  第六条 律师调查令经依法审查后,起诉阶段由立案庭庭长签发,审理阶段由审判长或独任法官签发,执行阶段由执行局局长或指定的法官签发。
  人民法院应当自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律师调查令。
  人民法院决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口头告知的,应记录在卷。
  第七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律师调查令: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二)与待证事实不具有关联性或必要性;
东北吉林小伟CHINESE  (三)证据不为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保管;
  (四)申请调查的证据不明确、不具体;
  (五)其他不宜以律师调查令形式调查取证的情形。
  涉及上述(一)、(五)项情形的证据,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线索,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查收集。
  第八条 律师调查令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案号或收件编号和律师调查令的编号;
  (二)申请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三)代理律师的姓名、性别、执业证号、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四)接受调查单位、个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五)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财产线索以及提供证据、财产线索的相关要求;
  (六)律师调查令的有效期限;
  (七)签发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和院印;
  (八)人民法院的联系人及;
  (九)拒绝或者妨害调查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 律师调查令样式由省法院统一制定。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律师调查令及申请书、律师调查令回执、律师调查令使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入卷归档。
  第十条 律师调查令的有效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最长为十五个工作日。
  律师调查令在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代理律师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有效期限之内完成调查的,可重新申请延长调查令期限一次。
  第十一条 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向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时,应主动出示调查令和执业证等证件并说明有关情况。
  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调查令指定的调查内容及时提供有关证据。当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应当在收到律师调查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提供的证据如为复印件或复制品的,应当在提供的证据材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名或盖章。调取的证据可由代理律师转交签发法院,也可由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密封另行送至签发法院。律师调查令可由接受调查的单位或组织存档。
  代理律师持调查令调查获得的证据及信息,仅限于本案诉讼,不得泄露或作其他使用。
  大庆油田宽带第十二条 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因故不能提供、无证据提供或者拒绝提供指定证据的,应当在律师调查令回执中注明原因。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未在回执中注明原因的,代理律师应书面说明。
  代理律师调取证据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收集的全部证据及调查回执提交人民法院。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需经法定程序质证或核实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或者采取执行措施的依据。
  律师调查令因故未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归还人民法院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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