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执业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雅典传奇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执业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二分查【制定机关】辽宁省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03.08.04
【字 号】辽律发[2003]10号 第三产业发展>卫生部副部长
a7105【施行日期】2003.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执业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辽律发[2003]10号)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近年来,辽宁省律师协会在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下,在辽宁省司法厅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为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我省广大律师的合法权益,现将我省律师执业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辽宁省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为了进一步加大律师维权工作力度,完善维权工作机制,辽宁省律师协会在1996年成立了维权工作委员会,由各市律协推荐,省律协把关,选出了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职业道德好、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的执业律师,担任维权委员会的委员。至去年底,辽宁省律师协会对维权委员会进行了进一步调整,维权工作委员会由17人组成,现由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金锡盛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会长张耀东、一级律师张子耕、副秘书长程方顺担任委员会副主任,14名委员则分别由全省14个市的高级律师组成,目前,我省已基本形成了以省律协维权工作委员会为核心的工作网络。维权委员会自1996年设立至今,每年立会1至3
次,会上将通报全省14市的律师执业保障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全省律师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二、维权案件受理程序及解决的基本办法
  省律师协会在接到各市上报的律师在执业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材料后,由维权委员会主任及部分委员组成具体工作组,赴事发地了解具体侵权事宜,并适时召开维权工作会议,及时通报有关具体情况,由委员会成员进行讨论,提出具体解决方案,由工作组成员会同事发地律师协会、市司法局领导同志一同向当地市委、政府、人大及司法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并与当地检、法部门交换意见。必要时可由省律师协会及时报告给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相关省级司法机关,以引起省领导的高度重视,除此在采取上述作法的同时,如有必要,由省律师协会及时将律师执业过程中受到侵害的事实情况向社会媒体披露,请求舆论监督。近年来,辽宁省律师协会已得到中国法制报、中国律师杂志社、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辽宁电视台等众多新闻媒体的帮助与支持。对各个事件的发生,辽宁省律师协会已将整个情况及时向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进行了具体汇报。
  三、我省律师维权工作成功与尚未解决的数字比例
  近几年,我省相继发生了多起侵害律师合法权益的事件,比较典型的有1997年铁岭市任庆良律师涉嫌“包庇罪”一案;铁岭律师邓永铁、李景被打事件;锦州市律师肖贵才“受贿案”;本溪市律师宋葆辉被捕一案;大连市律师陈日仑被无端逐出法庭事件;1998年辽宁华辰律师事务所郝淑华律师被无端逐出法庭事件;1999年辽宁华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毅被无端逐出法庭事件;锦州律师王治华被打事件;2001年丹东律师刘金浩涉黑被捕一案;2001年大连律师陈德惠涉嫌偷税一案等案件。这些案件和事件的发生,都在辽宁省律师协会的积极努力下,在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及相关检、法机关的高度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上述被捕律师已全部被无罪释放,被无端逐出法庭或被殴打的律师也得到了法院的公开道歉,涉案司法人员也得到了相应的处罚。上述案件和事件的圆满解决充分证明了各级领导对辽宁律师维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公、检、法部门在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保护律师依法执业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协作精神,同时也与众多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的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四、当前我省律师维权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从目前看,我省律师在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风险仍然是比较大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生非法侵害律师合法权益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执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受到围攻、漫骂、刁难,甚至殴打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社会上一些非法执业黑律师、黑顾问给律师执业造成恶劣影响和个别新闻媒体对律师工作报道失实,都损害了我省律师的合法权益。在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律师提前介入难,会见犯罪嫌疑人难、调查取证难,查阅卷宗难、出庭质证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律师呼声较高。
  二是对律师维权案件的处理难度大。1、时间跨度大,处理最少也需要二、三年。2、与有关部门沟通了解案情难度大。有的律师被捕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派员去了解情况,屡遭拒绝,更谈不上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前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了。3、侵害律师合法权益的多是司法部门个别执法人员,司法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偏袒现象比较普遍。4、律师协会自身维权职能较弱,在工作中经常得不到有关权力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律师协会自身也存在人员不足、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
  三是阻碍律师依法执业,侵害合法权益案件的影响面越来越宽。执业律师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案件,特别是司法部门错抓、错捕、错判的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律师执业权益的保护程度是一个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律师的
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护,或者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件不能得到妥善解决,这对我们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树立良好的法制形象是极其不利的。律师是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在人民众心目中有着很高的地位,如果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在百姓中产生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大的,这不仅是对整个律师行业的打击,也会影响人民众对我国司法公正产生质疑,从而会助长“打官司不如打关系,律师不如法官,有理不如有钱,有钱不如有权”的司法腐败现象。
  五、针对我省律师维权工作所采取的一些保护措施
  一是打基础、建队伍、进一步地完善了我省律师维权工作网络。做好律师维权工作,首先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维权队伍。据统计我省目前几个较大的市律协都成立了维权委员会,各地律师协会没有成立维权委员会的,要求他们要以本市的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为核心成立维权小组,选拔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政策水平强、有奉献精神、有事业心和责任心律师或聘请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及知名人士作为维权委员会或维权小组的委员或顾问,借用社会各界力量,强化律师维权工作监督和查办力度;同时省、市两级律协建立了维权信息反馈制度,对于律师被侵权的事件要求做到及时、准确的汇报,认真细致地
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要求各市律协要在会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维权基金,专项用于办理律师维权案件工作人员的活动经费和补贴。
  二是抓好培训、强化教育、增强了全省广大律师的自我保护意识。自1997年至今,省、市两级律师协会每年都要举办各类律师职业道德培训班或考试,反复宣传和落实司法部颁布的律师执业道德规范,要求广大律师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去执业,不论是调查取证还是会见当事人,都不可随意行事。同时加大了对实习律师的岗前培训,通过我省发生的一些典型侵害律师权益案例去教育他们,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杜绝执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等不良风气。使所有律师知道,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行是要付出代价的。与此同时,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及司法行政机关对部分律师在日常执业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违纪问题依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是加大了对律师的宣传力度,让人民众更加了解律师、信任律师。第一是近几年,省律师协会先后几次宣传了我省优秀一级律师陈庆阳同志的先进事迹,教育广大律师要以陈庆阳律师为榜样,争做合格的优秀律师。同时要求广大律师要习贯彻落实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执业过程中讲政治、讲正气,对立全局观念和大服务的思想,要想人民众
之所想、急人民众之所急,全方位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第二是鼓励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贡献出一份力量,在省律师协会的倡议下,全省律师在98年共捐资40余万元帮助我省贫困的朝阳、阜新两市建立了两所律师希望小学,得到了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在2002 年辽宁省律师协会与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电视台联合举办了辽宁省铧新杯律师辩论大赛,再一次向社会展示了我省律师的精神风貌和业务水准。经过省律师协会几年来的不懈努力,我省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已经有了一个较为深刻的理解,同时也为律师执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关于我省律师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情况
  今年省律师协会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全省律师诚信体系的建设,一是要求各市律师协会都要制定相应的评定星级律师事务所和A级律师方案。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各方面条件进行打分,进行综合测评,根据总的分数,评定为一至三星级律师事务所和A级AAA级律师。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律师实行单项否决。让社会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和选择取向。目前我省的沈阳、大连、抚顺等市的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它各市也正在抓紧实施。二是严格处理对律师的投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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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以制度化、规范化的做法认真处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并向全省定期通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被投诉等违纪违规案件;三是要求全省各市都要制定相应的律师诚信守则,并在律师事务所公示上墙,便于当事人了解和监督。四是加快了辽宁省律师网站的建设,预计辽宁省律师网将在今年10月试运行,届时将在律师网站上公布全省文明律师事务所和文明律师,同时也将公布律师的污点纪录,让公众了解部分违规律师的不良历史,同时对全省广大律师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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