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_百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中牟黑大蒜【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3.17
【字 号】阳政办发[2008]27号
【施行日期】2008.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8〕27号)铁一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阳泉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推进技术
阳泉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国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对于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与分散落实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以及构建我市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监督管理体系的实际,着力抓好健全机构、学习培训、编制目录、搭建平台,完善制度、督促检查等工作,为《条例》实施做好充分准备,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促进阳光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
  二、任务与措施
  (一)抓好学习,搞好培训。
  《条例》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依据,学习《条例》、掌握《条例》对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至关重要。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制定详细的学习培训规划和宣传计划,重点学习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
媒体的作用,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级的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及广大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运用《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社会氛围。
  市、县(区)行政学院(学校)和市直各部门都要集中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办讲座或以会代训,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培训重点包括《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要通过培训,切实增强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执行《条例》的业务能力。要把学习《条例》与实施《条例》紧密结合,把《条例》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确保《条例》落实的质量。dpph自由基清除率
  (二)编制指南,细化目录。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各级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在做好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
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严格做到无遗漏。教育、卫生、文化等系统的主管部门要抓紧安排部署下属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生育、供电、供热、煤气、自来水、环保、公共交通等一切与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公开办事制度的要求,抓紧制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清理政府信息和编制指南目录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负责人,认真抓好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审查备案。
  市、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和区域规划及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情况;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的发放、使用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是: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的规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三)搭建平台,建好载体。
  市、县(区)政府要把政府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意见箱。要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公共检索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要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法规、重大活动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要积极探索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和专家咨询以及邀请众代表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公开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发挥审批专网的信息公开作用。
tfp
  市、县(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服务单位,一方面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布政府信息,另一方面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在本单位的网站上、信息公告栏、办事指南以及显示屏、触摸屏上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要通过市、县(区)行政审批中心和分中心以及各部门的服务大厅,主动在窗口公布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方便众查询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确保《条例》顺利施行,我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审批中心主任于秉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主任王梦庆担任,副组长由市监委副主任郄昆、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杜衡茂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委、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保密局、市新闻中心、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杜衡茂兼任;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要明确一个内设机构,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李成梁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2:51: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55060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信息   政府   工作   条例   情况   行政   审批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