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7.21
【字 号】宁政办发〔2020〕30号
皮老师是谁∙【施行日期】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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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癌症村【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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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和《关于统筹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2020〕60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法治思维,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透明度,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
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坚实支撑。
  到2021年,各区、街镇基本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健全完善。2023年底前,基层政府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五全”目标基本实现,基层政务开放参与水平进一步提高,透明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和街镇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形成区、街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
清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务办、26个试点领域涉及相关部门)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应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此项工作,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条目方式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目录要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要说明理由。公开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及时完成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对口部门,指导区、街镇两级抓好26个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2020年底前,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应完成区、街镇两级目录编制汇总工作,针对不同事项,经市政府相关对口部门分别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发布。(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务办、市标准化主管部门、26个试点领域涉
及相关部门)
  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条例》、各业务领域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关政策文件等,梳理细化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6月前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加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的衔接,确保梳理不重复、事项无遗漏、公开标准统一。厘清各类政务信息的内在结构,依托现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立标准化模板,保持政务信息格式及主要构件的统一,从而实现同类信息基本要素与内容深度的标准化,为后期推进政务数据的互通共享、大数据挖掘等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局、市信息中心、26个试点领域涉及相关部门)
  (三)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的经验做法,认真对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自身职责分工和有关授权,全面梳理细化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不同响应级别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平台、时限等,以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方式和途径,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区本部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方案。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预演,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区各部门按
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依法依规有序发布应急处置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为突发事件的有力处置奠定扎实基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区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广播电视、、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五)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区各部门要逐步规范政务公开具体流程,逐一明确公开事项的单位、处(科)室、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固化到现有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中,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尽快建立完
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新媒体,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
猴子的B和人的B一样吗  (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落实省、市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研究分析,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各区政府应积极探索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一登记、分办、回复工作机制,最大程度便利申请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市信息中心)高压变压器
  (七)健全常态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规范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把握舆情回应标准,不断提升回应效果。(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4:26: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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