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2019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2019年修正)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19.09.0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9.09.05
【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部分失效
惠灵顿医院【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2013年6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二十九项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责范围和管辖
  第三章 执法措施和规范
  第四章 执法保障和配合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是指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相对集中行使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对有关违法行为统一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的综合执法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市综合执法部门)是综合执法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综合执法。
  街道城管和综合执法队(以下简称街道执法队)以区综合执法部门的名义开展综合执法。
 
第五条 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及其他部门(以下统称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 综合执法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管理与疏导、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配合综合执法,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志愿者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协助综合执法。
 
第二章 职责范围和管辖
 
第八条 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朴泰俊  (一)属于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二)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
 
第九条 综合执法的职责范围包括:
  (一)根据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和灯光夜景设施、爱国卫生、养犬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根据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林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根据道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擅自占用城市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设置非交通设施、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根据户外广告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根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焚烧固体废弃物的行为进
行查处;
  (六)根据畜禽屠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私设屠宰场、非法屠宰畜禽的行为进行查处;
  (七)根据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在室外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行为进行查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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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综合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研究制定全市综合执法的规章制度、管理目标、考核标准和年度工作任务,并组织检查落实;
  (二)办理全市跨区案件、重大或者复杂案件以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案件;
  (三)指导、检查、监督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工作,对区综合执法部门进行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诺顿升级
  (四)加强综合执法部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综合执法人员素质。
 
第十一条 区综合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决定,落实完成有关综合执法的具体要求和任务;
  (二)办理本行政区域内跨街道的案件、重大、复杂案件或者市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案件;
  (三)指导、检查、监督街道执法队的执法业务,对街道执法队进行业务考评;
  (四)参加市综合执法部门组织的执法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街道执法队开展执法活动。
 
第十二条街道执法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履行综合执法的具体职责;
  (二)配合、协助市、区综合执法部门组织的综合执法活动;广西气排球比赛规则
  (三)依法处理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违法行为;
  (四)办理区综合执法部门交办的案件。
 
第十三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具体标准,由市综合执法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就综合执法范围内的有关事项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在
火车站、机场、保税区等区域开展综合执法。
 
第十五条 街道执法队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认为确有必要由区综合执法部门管辖的,可以提请区综合执法部门管辖。
  区综合执法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由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受理;区综合执法部门认为没有必要由本部门处理的,仍由街道执法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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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区综合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认为确有必要由市综合执法部门管辖的,可以提请市综合执法部门管辖。
  市综合执法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由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受理;市综合执法部门认为没有必要由本部门处理的,仍由区综合执法部门管辖。
 
第十七条 市综合执法部门对于区综合执法部门和街道执法队管辖的案件,认为确有必要由本部门管辖的,可以直接查处。
  区综合执法部门对于街道执法队管辖的案件,认为确有必要由本部门管辖的,可以直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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