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机制的理论意义

科技特派员机制的理论意义
一、经济学角度
1.打破完全由政府主导的公益型服务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完全是由政府主导的公益型服务模式,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原因,导致农业推广体系难以适应农业转型期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和农业推广效率的低下。科技特派员制度与传统的农业科技服务的最大不同点是:科技工作者的技术推广服务不再是完全政府主导的公益型技术服务,而是在以公益为主的基础上,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利益共同体科技服务机制。这种利益机制的建立,无论是在观念上或是在行为上,均是对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传播机制的一个重大突破,是一种符合市场的经济行为,是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生命力所在。
表面上看,公益性形式的技术服务有利于还处在经济基础相对落后的我国农民,但是由于它混淆了农民对技术服务的需要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容易导致一种资源的浪费,对农民增收并没有显著效应。在经济学中,需要和需求是一个人对他所面对的有限的物质资源所做
的反应。需要的资源,仅仅是人从心理层面上想要得到的资源,但他对接受该资源没有预期计划,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很可能并不急于立刻付诸实施,所以通常表现出一种不十分积极的态度;而需求的资源,不仅是一个人心理上想要获得的资源,且在实际中可以使他立即受益的资源,所以在追求这种资源时,人们通常的反应会表现得非常积极,并且愿意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传统的无偿服务模式,常常因缺乏对农民确切需求的考察,大多只考虑农业增产的技术供给,这只能满足农民初级的科技需要,虽然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也会受益,但是他们所得到的知识往往不能有效地转化成生产力,如果再考虑进政府和社会对此的投入,我们认为,建立在完全无偿服务基础上的科技推广过程实际上造成了对人力、物力资源的一定程度的浪费。市场经济使农业生产不仅是对产量单一目标的追求,更重要的是将产量、质量、效果和效率等指标整合为一个目标体系,这种生产目标的多元性和整体性,需要用市场利益机制将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三者有机地连接成一个整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小分子团水2.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利益共同体科技服务机制
科技特派员制度首先打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所采用的无偿农业技术服务机制,并确立了个
人对科技推广经营收益的占有问题。在计划经济体系中,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人员都是由国家投入的,即便在目前的经济转型过程中,这种由国家投入的主流格局也未被打破,所以涉及到是否允许个人获得科技传播经营的部分或全部收益。显然,科技特派员制度正是在这一点上获得了突破。这一制度鼓励科技人员运用已有的科技成果,选择适合自己的利益共同体方式,进行各种方式的创新活动,将科技推广中的政府行为和组织行为逐步转变为个人行为和商业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起不断更新技术、引进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的良性运行机制,使科技资源和农村资源有效结合,有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这是市场运行条件下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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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学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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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传播方和接收方之间形成紧密的互动关系
科技推广者和农民之间的关系从科技推广角度来看是科学技术的传播方和接收方之间的关系,他们间结成的社会关系的紧密度直接决定着科技推广的效率,从社会环境的角度来看,农业技术的应用是建立在一定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础上的。但寂寞人在传统的科技推广模式中,农业推广者由国家发给工资,与知识接收方农民无直接关系,两者处于两个利益不相
关的范畴,阿普尔两者之间只依赖情感或行政手段的联结,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其脆弱性表露无疑,这种松散的社会关系会对科技推广的效率必然产生负面影响。而科技特派员制度通过科技工作者和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使农民的利益与科技工作者的自身利益紧密相连,从而大大地提高了科技人员将其掌握的科学技术转化成生产力的动力和农民应用科学技术的积极性。利益共同体使原来一个个分离的社会单元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局域社会关系紧密化,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科技推广的效率。
2.建立起科技人员与农民的长效合作机制
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核心机制是市场机制,通过利益驱动,探索农村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农民和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了农业科技推广的投入回报机制。科技人员通过提供科技服务得到合法收益,充分实现了科学技术知识的价值,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同时也极大地增强了农民对科技特派员的信心。广大科技特派员与农民之间形成一种共生共荣关系,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并形成了“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基地+农户”、“科技特派员+农业试范区+农户”、“流通+科技特派员+
农户”、“协会+科技特派员+农户”等10多种科技特派员工作模式,建立了科技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实现了科技特派员与农民的互动和双赢,促进了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三、实践意义
1、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科特派制度使科技与经济良性互动,以科技成果促进经济的发展,壮大了农村经济实力并保证有更大的科技投入去催生更多的科技成果。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由于不像计划经济体制下有政府行政指令的层层保障,推广渠道突然变得不畅通和不适应,再加上各部门的本位主义、条块分割和工作从各自利益角度出发,这些都对技术的推广产生了中间梗阻。科特派制度的实施能够较好解决这些问题,使科研成果迅速走向广袤的农村大地,到农村企业、农民的手中,使技术创新与扩散形成良性循环,大大地缩短了科技成果的产生和应用周期。对此,闽北的科技人员深感欣慰,过去一个品种做技术示范都很困难,推广周期可能需要8-10年,而在科技特派员的手里,1-2年一个品种的推广已初见成效[2]。
2、带来农村先进文化火种
科特派制度为农村带来先进文化的火种。科技特派员薪火相传的不仅仅是一种技术、知识和许多实用的信息,更重要的是传授了一种认真求学、积极探索的精神,在培养农民学习兴趣、提高动手能力乃至提升农民的素质上都大有裨益。同时科特派制度为科技人员搭建了一个向专家请教、接受培训、加速自身知识更新的平台。使他们能够不断拓宽眼界、增长才干,真正成为科技的排头兵、领路人。它不仅是使农民头脑中产生新观念、新思维的诱导因子,而且对农村传统习俗的改变,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农村社会的发展与稳定,都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是一次社会性大工程。
3、破解“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首先,科农携手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把人的资源做大,在广大农村基层为科技人员搭台子,为基层农民“筑巢引凤”,一些科技特派员与大户和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努力做到特资源开发的比较优势与科技有效导入农村的竞争优势相结合。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践证明,通过放大科技作用来反哺农业,科农携手实现“双赢”的做法,使农民增收快、农业增效快,农村致富快,给农村带来了生机,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其次,科技特派员的重组人才资
HOUSE OF SAND AND FOG
源,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为解决”三农”问题,自然资源、市场资源和人力资源三个资源一起抓,特别是以人力资源为核心,通过人力资源的重组,把科技人才资源成批导向农村生产第一线,打造人才成长的环境,不仅放大了自然资源和市场资源,而且在更深层面带动了市场营销和资本动作,有效解决了农村基层农户这一最大弱势体的增收问题,为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营造农村科技创新平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时弊,出了“三农”问题急需科技导人的症结所在,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重心下移,对农村科技实行高位嫁接。通过大批科技特派员的连续下派,改变了过去农村科技工作“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推动了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深刻变革。新的农业科技推广网络上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通科技特派员,下接广大农户,构筑了农村承接新科技的“平台”。线接上了,网织起来了,人也重新聚起来了。在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催化下,实现了把科技推广与开拓市场、搞活流通有机的结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推进了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2:41: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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