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名报刊杂志稿费标准大公开

全国知名报刊杂志稿费标准大公开
人民日报(100元/千字
光明日报  100元
解放军报  150元
经济日报  80元
中国青年报  100—150元
工人日报  60—80元
科技日报  80元
金融时报  100元
北京日报  150元
文汇报  100元
新民晚报  80元
广州日报  100元
南方周末  150元
南方都市报  100—200元
深圳特区报  150—200元
中国文化报  50元
杂文报    80—100元
长江日报  80元
江南时报  50元
羊城晚报  80—100元
江西日报  80元
福建日报  100元
大众日报特里芬两难  80元
四川日报  80元
法制日报  80元
广东工商报:头条稿100元/千字。
天津日报:70元千字。
今晚报:80元/千字。
每日新报:头条稿120元/千字。一般稿80元/千字。
天津老年时报:70元/千字。
粤港信息日报:90元/千字。
天津青年报:纪实稿100元/千字。一般稿80元/潜在千字。
中国青年报:纪实稿120元/千字。
工人日报:100元/千字。
北京青年报:80-100元/千字
中国青年报:纪实稿120元/千字
每日新报:头条稿120元/千字
工人日报:100元/千字
天津青年报:纪实稿100元/千字
广东工商报:头条稿100元/千字
北京青年报:80-100元/千字
粤港信息日报:90元/千字
今晚报:80元/千字
天津老年时报:70元/千字
天津日报:70元千字
徐州日报 千字/40
彭城晚报 千字/30
宿迁日报、晚报 千字/40 
淮安日报 千字/30
淮海晚报 千字/20 
无锡日报 千字40 
江南晚报 千字50 
中国电信八大基地
南通日报 千字30 
江海晚报 千字30 
锡山日报 千字30
常州日报 晚报 千字30
江苏工人报 千字50
服务导报 千字70 
扬子晚报千字80
钱江晚报 千字80
杭州日报 千字80
中国交通报 千字80
中国环境报 千字80
京郊日报 千字40 
北京晚报千字80
中国水运报(湖北)千字30
中国青年报 千字100
中国教育报 千字80
新民晚报 千字80
海运报 千字20
《家庭》杂志:千字600-1000元。重头稿8000-15000元/篇。
《知音》杂志:特别稿1000元/千字。一般稿300-500元/千字。
《伴你同行》杂志:头条稿300元/千字。普通稿150-200元/千字。
《爱人》杂志:特别稿500元/千字。纪实稿300元/千字。责任编辑:如风
《深圳青年》杂志:特别稿500元/千字。人物稿300元/千字。责任编辑:李非
沙芦草
《八小时以外》杂志:纪实稿200元/千字。
《家庭之友》杂志:纪实稿300-500元/千字。责任编辑:张硕
家家乐》杂志:纪实稿300元/千字。责任编辑:张晓
人之初》杂志:200元/千字。责任编辑:黄效德
青衣江
《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特别稿300-500元/千字
故事会          300-600   
新故事          200-300   
今古传奇故事版      200-300     
山海经          150-300     
故事林          150-200     
故事家          150-350   
上海故事        150       
故事世界        70-100
今古传奇故事报      60-100     
民间文学        70-100
百姓故事        70-150     
聊斋          70-100         
民间故事        70-100
故事大观        100 
三月三          70           
中外故事        70           
民间传奇故事      50
文艺生活        50
少年故事会        40       
幽默与笑话        100
快活林          100-150     
家家乐          300-600
家庭医生        300-600
恋爱婚姻家庭      300-600
家庭          400-
知音          1000-
女报          500-1000
爱人          200-
小小说读者        50-500/篇 
中国家庭网  稿费按分级支付,原则是优稿优酬,特稿特酬,80-100元/千字
IT168网
稿费标准从60元/千字到300元/千字,平均每千字125元。 
太平洋汽车网www.pcauto)原创稿件的稿酬标准为40-100元人民币/千字
人民网
1、人民时评  150元/千字
2、网友说话  30-50/篇 
3、观点碰撞  30/篇 
4,千龙网“千龙时评” 100-200/篇
5,中财论坛 30-50元/篇,要求原创.稿费一周结帐
6,太极网  30--150/篇,要求原创,稿费一月结帐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字作品作者的著作权,维护文字作品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只适用以纸介质出版的文字作品。
  第三条 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应当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四条 支付报酬可以选择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版税,或一次性付酬的方式。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作者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
  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
  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出报酬,并一次向作者付清。
  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法律法规汇编、学习或考试指定用等作品,不适用版税付酬方式。
  报刊刊载作品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
  第五条 图书出版者出版作品,应在出版合同中与著作权人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 vhs录像机
  第六条 基本稿酬标准
  (一)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
  (二)演绎作品:
  1.改编:每千字10-50元
  2.汇编:每千字3-10元
  3.翻译:每千字20-80元
民主社会主义
  4.注释: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执行。
  出版者出版演绎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原作品巳进入公有领域之外,出版者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人的授权,并按原创作品基本稿酬标准向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七条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
  支付报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末尾排不足一行或占行题目的,按一行计算。
  诗词每10行作一千字计算。每一作品不足10行的按10行计算。
  辞书类作品按双栏排版的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
  非汉字作品,一般情况按相同版面相同字号汉字数付酬标准的80%计酬。
  报刊刊载作品,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
  第八条 印数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
  每印一千册,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支付。不足一千册的,按一千册计算。原创作品和演绎作品均按基本稿酬的1%支付。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年累计中数超过10万册的,对超过部分按基本稿酬的0.2%支付;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国家规划教材、法律法规汇编、学习或考试指定用书等作品,年累计超过10万册的,对超出部分按基本稿酬的0.3%支付。
  第九条 版税标准和计算方法
  版税率:
  (一)原创作品:3%-10%
  (二)演绎作品:1%-7%
  出版者出版演绎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原作品巳进入公有领域之外,出版者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按原创作品版税标准向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十条 一次性付酬标准
  一次性付酬标准可参照本规定第六、第七条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的,著作权人可以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出版者预付总报酬的30%-50%。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作品一经出版,出版者应在六个月内付清全部报酬。作品重印的,应在重印后六个月内付清印数稿酬。
  第十二条 采用版税方式付酬的,著作权人可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出版者向著作权人预付最低保底发行数的版税。作品发行后出版者应于每年年终与著作权人结算一次版税。首次出版发行数不足千册的,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经支付版税部分不再重复支付。
  第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出版作品,没有与著作权人签书面合同,或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约定付酬方式和标准,与著作权人发生争议的,应按本规定第六条或第九条规定的付酬标准的上限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不得以出版物抵作报酬。
  第十四条 出版社对其,除合同另有约定。
  第十五条 出版者已与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由于非著作权人原因导致作品未能出版 的,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版者应按合同约定使用作品付酬标准的 60%向著作权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作者主动向图书出版社投稿,出版社应在六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满六个月,既不与作者签订合同、不予采用又不通知作者的,出版社应按第六条规定的同类作品付酬标准平均值的30%向作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将书稿退还作者。
  第十七条 报刊刊载作品,应在刊载后一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报刊刊载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十八条 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按每千字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付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纯理论学术性专业报刊,经国家版权局特别批准可适当下调付酬标准。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上已发表的作品,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应在一个月内将报酬寄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到期不按规定寄送的,每迟付一月,加付应付报酬5%的滞付费。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0:48: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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