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分机中国电影文化随着经济和电影市场的不断壮大而蓬勃发展,电影是一种重要的国际化文化传播交流手段和载体。电影片名的翻译是对外传播第一步,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目的论,为中国电影片名的英译,指出了具有建设性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标签:目的论;电影片名;翻译策略
引言
叛逃罪>十二月党人电影是影像艺术,更是一种文化商品,负载着某种文化价值取向,是文化传播和交流的重要手段。电影作为现代的文化交流手段,目的的达成离不开翻译。片名是电影的名片,概括了电影的精华与灵魂,作用举足轻重。英汉电影片名的翻译,国内学者从不同视角做了分析和探讨。本文从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目的论角度出发,探讨了中国电影片名英译的翻译策略及其功能的实现。
一、目的论
传统翻译理论强调忠实,功能派翻译理论主张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汉斯·费米尔( Hans Vermeer) 提出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认为“决定任何翻译过程的首要原则就是要明确整个翻译活动的目的是什么”(刘利艾,2008),其核心是:翻译方法和策略必须由译文的预期目的或者功能来决定,而“源语文本已不是译者的首要依据,源语文本只是译者在翻译前需获得的诸多信息的一种。”(诺德,2001)在翻译中采取何种手段策略,目的论都给出了很好的指引,这同样也适用于影视翻译。
二、目的论与电影片名翻译
巨星影业电影是文学的一种形式,但显然不适用纯文学的翻译标准。电影是商品,蕴含着巨大娱乐功能和商业价值,有着根深蒂固的商业取向和商业目的。这决定了影视的翻译应当适当摒弃传统的“等效”、“忠实”等理论原则。而目的论看来,这个标准或原则就是商业价值或观影效应的实现。实现商业价值,需吸引观众,影视的翻译也需考虑观众的审美和接受能力,然而“忠实”等原则并非吸引观众所必须,为获得最多的观众或利润,电影片名的改译,甚至另译,目的论来看,都顺理成章。
就片名翻译的具体标准,郑玉琪提出了信息传递、美学欣赏、文化重构的原则。贺莺提出
了信息、文化、审美、和商业的原则。笔者认为,绝大多数电影片名翻译,需秉持商业和信息原则,商业优先,兼顾信息。商业上成功了,其他功能才得以实现,没人看,谈何文化交流,信息传递,当然片名需传递出一定的影片信息。中文电影的英译,要达此原则,并非易事。语言和文化的巨大差异,使得片名中富含中国文化意象的词汇转换,难度巨大。归化和异化的选择,商业效果和文化信息的权衡,是译者难以两全的矛盾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