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关于党政机关厉⾏节约制⽌奢侈浪费⾏为的若⼲规定⼀、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
(⼀)各部门机关办公⽤房要严格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及业务⽤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6]2984号)规定的建筑⾯积标准。已达到规定建筑⾯积标准的,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未达到规定建筑⾯积标准的,从1997年起三年内原则上不准新建或购买办公楼。不得以建业务楼的名义新建办公楼。
(⼆)经房管部门鉴定现为危房的或新增机构等确需新建或购买办公⽤房的,须按国务院发布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条例》(国务院令第15号)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新建或购买办公楼的,要严格执⾏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突破投资计划,不得擅⾃提⾼标准,不得⾃⾏扩⼤规模,不准贷款或挪⽤其他资⾦。
(三)新建已达到规定建筑⾯积标准的办公楼投⼊使⽤后,应及时交出超⾯积标准的旧办公楼,归⼝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变更权属关系后,调剂给⽆房或缺房单位使⽤。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将超⾯积标准的⾏政⽤房安排给企、事业单位使⽤。对在本实施办法下发前已安排给企、事业单位使⽤的,须分别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补办审批及租赁⼿续。
(四)除正常维修外,现有办公楼从1997年起三年内不准进⾏装修。正常维修必须坚持修缮项⽬的定案
制度,不得提⾼原装修标准,不得随意扩⼤维修范围,不得⼤拆⼤改,不得任意增添设备。严格审核预决算,维修经费应按⼯程进度拨付,待审查施⼯单位决算后办理结算。修缮经费专款专⽤,不得挪作他⽤。办公家具以保证办公需要为准,要使⽤国内产品,不得追求⾼档、豪华。
(五)本实施办法颁布前已⽴项尚未动⼯兴建的办公楼,⼀律暂停,经重新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已经动⼯的,应严格按本实施办法的建筑标准施⼯。
⼆、严格控制各种会议
(⼀)各部门召开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效的原则,既⽆明确⽬的⼜⽆实质内容的会议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律不开。要严格控制各种类型的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新闻发布会等。
(⼆)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召开⼀类会议,由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召开⼆类会议,须经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会签后,分别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批;临时召开的⼆类会议必须报党中央或国务院批准;召开三类会议由各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会议,⼀律不得报销经费。
anchorfree(三)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应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数量、会期、参加会议⼈数和会议经费开⽀。要提倡就地开会,提倡开电话会议。会议经费包⼲使⽤。1997年会议经费的实际⽀出要⽐上年减少10%。
(四)各部门召开会议应尽量使⽤机关内部的招待所、礼堂、会议室和车辆,不得租⽤⾼级宾馆、饭店。在旅游旺季,不得到旅游城市开会。
(五)各部门召开会议,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开会为名游⼭玩⽔,不准向所属单位摊派会议费。
三、严禁⽤公款⼤吃⼤喝、挥霍浪费
(⼀)要严格执⾏接待标准。接待外省区市来京进⾏公务活动的省级⼲部每⼈每天标准120元,厅级以下⼲部每⼈每天标准80元。
(⼆)在公务活动中,需安排⼯作餐的应在机关⾷堂⽤餐,⼯作餐标准要严格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伙⾷标准执⾏。
(三)不准利⽤各种学习、培训之机互相宴请,不准参加⽤公款⽀付的⾼消费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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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控制⽤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
(⼀)严格按规定安装住宅电话。副司(局)级以上⼲部和因特殊⼯作需要并经部门领导集体研究批准的⼯作⼈员,可以安装住宅公务电话。夫妻双⽅都符合安装住宅公务电话条件的,原则上只能安装⼀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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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公务电话费实⾏对个⼈规定限额、超额⾃负的制度。
(三)⼯作⼈员除因特殊⼯作需要并经部门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外,不准配备移动电话;不准占⽤所属单位和其他单位的移动电话。
(四)对已安装的住宅公务电话和已配备、占⽤的移动电话要认真进⾏清理,登记注册,对违反规定的⼀律纠正。
五、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汽车
(⼀)副部长级以上领导⼲部在任同⼀职务期间配备的⼩汽车,五年之内不许更换,使⽤五年以上能够使⽤的要继续使⽤。按照国家汽车报废更新的有关规定,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如已达到报废更新标准,可申请更换。
(⼆)须申请更换⼩汽车的,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副部长级以上领导⼲部配备和更换车辆的具体规定》([95]国管财字第31号)执⾏。
(三)领导⼲部变动⼯作岗位能在现有车辆中配备⼩汽车的;调离本单位的,应及时收回其原乘⽤的专车或⼯作⽤车。
(四)严格按照汽车编制配备车辆。车辆超编部门,应将超编车辆处理后,⽅可申报更换新车。
(五)各部门⼯作⼈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借⽤下属单位的车辆,对已借⽤的车辆要⼀律清退。
六、各部门的房管、财务、接待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sf公司>乙炔黑七、中央级在京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
⼋、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淋巴肉瘤
九、本办法从1997年7⽉1⽇起实⾏。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备注:
最近更新: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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