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用气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3.13 湖南同志
primo∙【字 号】鄂管发[2012]24号
∙【施行日期】2012.03.13
∙飞行交响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用气管理制度》的通知
(鄂管发〔2012〕2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
现将《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用气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抗原决定簇
2012年3月13日
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用气管理制度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全省公共机构节约用气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节约用气统计范围。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以下简称“燃气”)消耗数据,数据采集方式由各公共机构按各类用气实际消耗量及费用分别统计。 磷肥与复肥
第二条 建立健全统一台账。指定专人(以下简称“统计员”)负责燃气消耗统计工作,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燃气消耗量及费用等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
第三条 定期观测定量分析。各公共机构应当安装燃气计量装置,统计员每月定期采集、填报燃气数据;未安装燃气计量装置的,应对燃气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并分别填报。
第四条 实行定额标准管理。根据业务量、就餐人数及各年度能耗状况,科学制定年度燃气消耗定额标准。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实施燃气节能改造。要全面推广应用节能型灶具,实现燃料充分燃烧,防止燃烧的热量散失。
第六条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开启燃气设备的前期准备工作,杜绝空火燃烧,使其燃烧热量利用效率提高。
第七条 加强节约燃气宣传。利用每年6月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广泛开展节约燃气科普宣传,教育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学使用燃气、自觉节约燃气。
第八条 统一张贴节约燃气标识牌,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第九条动漫部落 开展节约燃气评比活动。对公共机构在节约燃气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使用燃气定额严重超支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加强燃气消耗统计汇总分析。统计员主要负责燃气消耗季度和年度统计汇总和分析评价工作,并按照《湖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同步上报。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