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
Cho细胞∙【公布日期】2013.01.30
∙【字 号】咸政办发[2013]5号
∙【施行日期】2013.01.30 网络机房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宁市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领导小组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事务规范管理,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咸宁市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黄剑雄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尤 晋 市委副秘书长崔月犁
张善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新文 市政协副秘书长
王小建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徐 望 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王能强 市纪委常委
欧阳为林 市编办副主任
魏京武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沉思者 朱必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德春 市审计局副局长
朱细权 市法制办副主任
血清铁蛋白 伍跃进 市接待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王小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咸宁市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