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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宁市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
Cho细胞∙【公布日期】2013.01.30
【字 号】咸政办发[2013]5号
【施行日期】2013.01.30 网络机房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宁市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领导小组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事务规范管理,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咸宁市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黄剑雄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尤 晋  市委副秘书长崔月犁
  张善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新文  市政协副秘书长
  王小建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徐 望  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王能强  市纪委常委
  欧阳为林  市编办副主任
  魏京武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沉思者  朱必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德春  市审计局副局长
  朱细权  市法制办副主任
血清铁蛋白  伍跃进  市接待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王小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咸宁市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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