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读物《奸臣传》,将蔡京、秦桧、严嵩作为巨奸而叙述之。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辨奸学说,无可争议。《中国书法经典》系列文章,将三奸臣列入其中,或者说蔡、秦、严的书法可为典范,可以成为经典,不但读者有意见,我自己也不会甘心。那么,又何以要写?我思忖再三,当初将蔡京、秦桧、严嵩列入写作计划,主要在于这是书法史学的经典事件,它的意义是宽广的:诸如人与书法之间的关系,法书的流布与人文心理,亦可以让我们再认识被人称之为“书如其人尤记养肝茶
”冯熙璇
这一比较“简陋”ov-10的理论。我的书法文化史学观,是将基准放在最高点去衡定,又摆脱永远争论不清的问题,大而化之。比如《自叙帖》是否为怀素的亲笔;比如《兰亭序》是否为王羲之所作;比如历代书法理论中伪托说的考证等等。这些争论争辩是我所不取的。其实,以我大而化之的理念,“书如其人”亦为争论不休的问题,又何以要忝列其中呢。即以我的观点,这不是考证问题,亦非技术问题,它恰恰关涉到中国人文文化的心理层面。奸臣为历史所鞭挞,人人可以口诛笔伐。可是,事情往往没有那么简单,给顶级奸佞脸上贴金,为巨奸鸣冤也是有的。比如就有篇文章说严嵩是抗日英雄,大喊向严先生致敬。网上嬉皮,当然可以不予理睬。然则,自古即有此等谬言虚妄,比如说“宋四大家”的苏、黄、米、蔡的蔡襄,其实是蔡京;比如说秦桧本是状元,因为奸臣故而不录;比如“天下第一关” 张量为严嵩所书。于是,就有人说:“ms-dos人品低下、节操不济的文士也能写出一笔矫健温良的好字来。例如就我亲眼所见秦桧和蔡京的书法实在不差。”气得苏东坡一千多年前就大声呵斥道:“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言有辩讷,而君子小人之气不可欺也。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我选择蔡京、秦桧、严嵩为标本,再加以与岳飞、文天祥的对比。以比较文化学的基本理念,即非仅仅简单的单项艺术比较,而是融入人生、人性对艺术的影响进行叙述,不妨看成是特定时代的游历,这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学人本分。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