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8.01.31
∙【字 号】
∙牙齿模型【施行日期】2008.01.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维、哈语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讲课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2007年,我厅分四批组织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普通高中学校校长、汉语授课骨干教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识和学科培训以及远程网络全员培训。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将分三批对维、哈语授课学科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由自治区课改办牵头,自治区教研室具体承办。现就举办维、哈语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讲课教师研修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k搜 (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整体框架、目标任务、基本理念;
硬件看门狗 (二)学科课程标准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三)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内容的学习和研修。
二、研修科目
思想政治、语文、汉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
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
三、研修方式
研修采取集中授课、自学、讨论和辅导的方式进行。在自学的基础上,由参加过全国学科培训的教研人员和教师对讲课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学习内容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材、讲课稿。通过研修,使讲课教师基本具备对学科教师进行培训的能力,为维、哈语授课教师培训做好准备。
酷派n68 四、参加研修人员
见附件。
五、研修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07年2月15日-29日(2月14日报到)
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华瑞大厦(五星路23号)
六、研修要求
(一)参加研修人员要按时报到注册,认真参加研修的全过程,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
(二)所有参加研修的人员,都要承担维、哈语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教师培训任务。
七、培训费用
参加研修人员的交通费回本单位报销,其它费用由会议承担(会议正式代表以外人员不安排食宿)。
请各地、州、市教育局接到此通知后,及时通知并督促本地区参加研修人员按时报到。车载卫星电视
联 系 人:自治区教研室办公室 叶尔兰
附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讲课教师培训名单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讲课教师培训名单
中学语文:
太来提·卡迪尔(维) 自治区教研室
XXX都克依木(维) 新疆实验中学
艾力·霍加(维) 乌市高级中学
阿木提江(维) 乌市教研中心
赛提瓦力迪·克里木(维) 阿图什市第一中学
阿依别克(维) 克拉玛依教研所
西尔买买提(维) 伊宁市教研中心
波拉提汉(哈) 乌市三十六中学
托汉(哈) 昌吉州教研中心
哈山(哈) 伊犁巩留县教研室
阿德力(哈) 阿勒泰地区第一中学
高中数学:
库都斯(维) 区教研室
艾 尼(维) 克州一中
依力哈木(维) 乌市教研中心
古丽尼沙(维) 区教院
艾斯卡尔(维) 区教院
达布尔(哈) 区教研室
阿尔米江(哈) 伊犁州教研室
鑫诺6号 加苏拉(哈) 塔城额敏县二中学
巴合提别克(哈) 乌鲁木齐县教研室
思想政治:
古再力·伊不拉音(维) 自治区教研室
古丽巴哈尔·买买提(维) 乌市教研中心
买买提·艾力(维) 乌市高级中学
努尔艾合买提(维) 乌市第六十中学
买买提·热西提(维) 新疆大学附中
米日萨力·司马义(维) 自治区教研室
哈尔肯(哈) 自治区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