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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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09.22
∙【字 号】新教传[2013]298号
∙【施行日期】2013.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召开自治区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讨会的通知
(新教传[2013]29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有效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障。新课程背景下,如何打造高效优质课堂,提高教学有效性已成为当前学校实现内涵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多年来,各地和一些学校以务实创新的精神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总结、分享各地先进的课堂建设经验,创新教学方法与教学策略,促进有效课堂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9月下旬召开自治区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9月27日-29日,9月27日报到(会期两天)。
二、会议报到地点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经验介绍
1、地区教育局介绍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课堂教学改革先行学校经验介绍。
(二)专家讲座
情报理论与实践 (三)校长论坛
主题:1、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方法
2、如何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
(四)课堂观摩
(五)自治区初中课堂教学改革联盟成立大会
(一)各地(州、市)和县(市、区)教研室主任、教研员、学校领导、学科骨干教师,其中三地州每个地州参会人员不超过15人,其他每个地州(市)参会人员不超过30人。 (二)教育厅及相关处室领导,点评专家。
五、其他事宜短跑技术
(一)请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名单以地州(市)为单位于2013年9月25日下午北京时间18:00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二)参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由派出单位按相关政策报销,其他费用由会议承担。
联系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米尔班夏
山东高速公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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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自治区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研讨会参会人员回执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9月22日
附件
自治区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讨会参会人员回执表
地州(市)名称:
备注:回执表务必于2013 年9月25日下午北京时间18:00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传真:(0991)7606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