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律师需要考虑并购方式及交易特征。并购方式〔资产并购或股权并购〕不同、并购标的价值不同、股权并购比例不同,决定了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与程度不同。相较于股权并购,资产并购中律师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与程度较小,可能考虑资产权属状况、权利来源、权属转移事项、税务负担等事项就已足够。反之,并购标的价值越高,股权并购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越高,越是需要范围更广、程度更深的尽职调查。假设无特别说明,本书法律尽职调查将主要针对股权并购涉及的标的公司调查展开。
再次,律师需要考虑调查标的情况。调查标的规模、业务模式、标准运作程度不同,尽职调查需要的时间和工作量也会不同。
贝勒斯律师应在充分考虑上述因素,确定尽职调查的目的、对象和范围后,方可开展尽职调查。随着交易的进展,某些交易的商业方案和交易结构可能会发生变化,客户的需要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导致法律尽职调查的对象和范围随之发生相应调整。
〔二〕初步法律调查明确关键点
明确了尽职调查目标后,律师应该根据本次调查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法律法规调研、明确
尽职调查关键点。律师不可能熟悉所有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因此针对调查对象业务类型、公司类型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梳理,整理与交易事项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明确尽职调查的重点和关键点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应该就调查领域汇编法律法规库,并归纳主要法律或重要法律条款,这一方面便于律师在工程进展中随时查阅调取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可以归纳总结调查中所需要关注的具体法律要点。累计股票期权
律师可以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等文件,通过公开披露的信息获取调查对象行业情况、业务资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普遍法律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法律调研、明确关键点可能会是一个不断重复的过程。随着尽职调查的开展,律师需要不断进行法律研究、完善或修改关键点。华宇乐悠游
〔三〕制订尽职调查方案
在明确关键事项后,律师可以拟定尽职调查方案,以期合理安排尽职调查时间、落实尽职调查重点事项、到达尽职调查目标。一份完善的尽职调查方案应包括尽职调查清单、尽职调查手段和方法、尽职调查考前须知等多方面的内容。
根据尽职调查方案,律师需拟定一份尽职调查清单,将所有与调查目标有关联性的法律事实逐条列明,并应包括尽职调查的重点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会有不同种类的尽职调查清单模板,但模板往往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公司,律师应该根据工作经验,结合调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列出适用的清单。
律师还应该考虑尽职调查的方法和手段。尽职调查的方法和手段越丰富,律师了解的内容越全面,越是能够做到审慎调查。尽职调查不仅限于收集事实材料,并应包括访谈、核查等多种手段。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能否发现法律问题,通常取决于被调查方能否积极配合。在制订出尽职调查清单后,律师应及时将尽职调查清单发送给被调查方,提前与相关人员沟通,并给予被调查方合理的时间准备相关资料。针对访谈事项,律师应提前拟好访谈提纲,明确被访谈人员范围,以期取得被调查方的配合。
〔四〕落实尽职调查,进行法律分析
按照尽职调查方案予以落实,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应根据尽职调查清单收集材料,并视情况随时调整尽职调查方案;最终,律师结合尽职调查了解的事实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得出尽职调查结论。
得出尽职调查结论后,律师应及时、完整地制作工作底稿并存档,防止丧失或对外泄露。
三、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的方法
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运用多种方法。律师从事证券业务时,根据【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标准〔试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方法】相关规定:"律师进行核查和验证,可以采用面谈、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和函证、计算、复核等方法。"
〔一〕书面审查
审查调查对象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律师最通常运用的调查方法。在调查过程中,调查对象的法律状况主要反映在与之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中,通过审查上述资料,律师可以得出根本的尽职调查结论。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不能仅仅依靠于书面资料,必须通过其他辅助方法核实书面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二〕访谈
作为书面审查的补充方法,律师可以通过与交易相关方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事实全貌。通过访谈,律师可以挖掘出尽职调查清单未涉及的重要内容或资料提供方认为没有必要提供而实际存在的事项,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律师访谈后应当制作记录,要求谈话对象在记录上签字;对于访谈对象,应尽量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以便确认被访谈人与调查事实关系并方便后续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