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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畜牧兽医信息网信息维护与管理办法(试行)》等的通知
【法规类别】兽医兽药 
【发文字号】浙牧办发[2009]56 
【发布部门】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2009.07.15 
【实施日期】2009.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牧兽医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的通知
(浙牧办发〔200956号)
  局各单位:
  度学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规范网站信息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畜牧兽医政务信息评价标准,鼓励报送高质量信息,特制订《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畜牧兽医信息网信息维护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DML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规范信息管理,提高信息服务质量,确保信息畅通及时,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范围新中国第一部电影故事片
  1.目的:反映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宣传政策信息,传递新情况、新进展,促进交流,
强化政务公开,为领导和基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推广机构、产业协会、养殖业主体等提供服务。通过信息交流与宣传,进一步提高基层对畜牧兽医政策措施等的知悉度,扩大畜牧产业的影响,争取社会各界对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为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健康724.政务信息涉及的范围:浙江农业信息、上级约稿信息、农事点评、浙江畜牧信息,浙江农业信息网,浙江畜牧兽医信息网,农村信息报《浙江畜牧》(专刊)、调研课题,媒体宣传信息,厅、部等专题信息简报等。
  二、部门职责及目标任务的确定
  1.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工作计划、任务的制订;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上报及催办;信息的指导、统计及考核;浙江畜牧兽医信息网的维护等。
  2.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责任人,局各单位、市级畜牧兽医部门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
  3.根据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及人员情况,确定信息考核指标,其中各市为参考指标。
  4.厅及局办公室临时约稿要及时完成。
  三、信息报送要求及程序
  1.基本要求:围绕全省畜牧兽医重点工作和农业部畜牧兽医工作宣传要点,反映本行业重点和亮点,突出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实用性和共享性,有内容、有深度,条理清晰,文字简炼,数据真实。
  2.报送内容: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典型经验、新科技;产销动态、分析预测;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突发事件;工作思路、对策建议等。
  3.报送程序与信息审核要求:各处室、各地报送的信息,须经处室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审稿,并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保密信息必须专渠道报送并不得上网。其中上网信息重点审核是否涉密、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文字、数据、图表、图片是否准确,有无涉及政治敏感和对公众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等问题。
  4.报送渠道:电子文档通过农民信箱发送至局办公室信息员。纸质文稿留存报送单位。
  四、信息质量评分标准
  (一)《浙江农业信息》录用计分
  1.《浙江农业信息》单独或综合采用的信息,每条10分。
  2.《浙江农业信息》单独采用的调研报告或综合性文章,每篇20分。
  (二)《浙江畜牧信息》录用计分
  1.《浙江畜牧信息》单独或综合采用的信息,每条5分。
  2.《浙江畜牧信息》单独采用的调研报告或综合性文章,每篇10东乡论坛分。
  (三)农事点评计分标准
  每完成一则农事点评,计20分;未及时完成,每条扣20分。
  (四)其它
  1.省委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0分。两办约稿信息(专报),每篇计50分。
  2. 省政府领导有重要批示的信息,每条加50分。
  3. 在浙江日报、农民日报、中国牧业通讯、中国畜牧兽医报等刊载的信息或文章(不包括论文),计50分。
  4.自撰文稿(署名),单独被《农村信息报》(含《浙江畜牧(专刊)》)采纳的信息或文章,计10分;
  5.网上信息:自编文字信息每条计5分,转摘文字信息每条计2分,提供文字、图像并被《浙江农业信息网》主版采纳,计10分;
  6.完成厅重点调研课题,计100/篇;完成局重点调研课题,计50/篇。
  (五)一条信息多处录用,按最高得分计分,不重复累加。
  五、考核办法钱德门
  1.各单位信息报送及录用情况,每季度内部通报,年终统一考核。
  2.根据信息质量评分标准,实行记分质量评比办法。各单位得分为上述各项之和,按照得分高低和完成信息考核的数量和质量确定政务信息考核优秀单位。其中总分排名列前的,或信息采用条数超过全年核定总数(分)达到50%以上,为政务信息考核优秀。
  3. 各单位未完成全年一类信息总数、或未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或出现重大信息失误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为信息考核不合格。
  4.政务信息考核纳入局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其结果直接作为考核依据。
  附表:局各单位畜牧信息年度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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