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内容、重点审计领域及审计关注的重点

审计内容、重点审计领域及审计关注的重点
(一)审计内容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主要是对各项资产和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核实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1、固定资产的账面数、清查数、盘盈、盘亏和损失数
2、流动资产账面数、清查数、盘盈、盘亏和损失数
3、对外投资账面数、清查数、盘盈、盘亏和损失数
4、无形资产账面数、清查数、盘盈、盘亏和损失数
5、各类资金挂帐
(二)重点审计领域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二阶低通滤波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kap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等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
理。
A. 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 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 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 生与活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 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
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暂付款)时,索取各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各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求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含土地)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应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及时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可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6、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益申报处理。
1)、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2)、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款项,并按类别列示明细。核查重点同“应缴预算款”。
3)、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4)、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
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的情况。
7、收支类能量管理系统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8、其他事项
巴布尔1)、各单位内部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2)、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
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三)审计关注的重点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应重点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补充: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出自 MBA智库百科(wiki.mbalib/)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Bank reconcili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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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万能夹具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在银行对账单余额与企业帐面余额的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帐项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本单位未付帐项数额,以调整双方余额使其一致的一种调节方法。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一种对帐记录的工具,并不是凭证;如果余额相等,则一般没错;否则一定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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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有3种,其计算公式如下:
  1企业帐面存款余额=银行对帐单存款余额+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帐项-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帐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帐项-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帐项。
  2银行对帐单存款余额=企业帐面存款余额+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帐项-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帐项+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帐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帐项。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25: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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