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部门党建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组便字(2017)2号)

中原工学院部门党建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组便字〔20182
为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党建档案资料的真实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部门党建档案资料,是指各部门和直属党组织(包括二级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在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发展、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活动中直接产生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片、声像等原始记录。
gsi二、党建档案资料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处级干部是党建档案资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兼职档案员为直接责任人。
三、要根据中原工学院部门党建档案资料收集分类范围,开展部门党建档案资料工作,维护档案资料的真实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天津水灾
天霁网论坛
(一)做好积累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务必形成原始记录,如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或新闻报道)、现场图片等过程性材料。存档材料以纸质为主,电子为辅。
(二)做好整理工作。按照学校档案管理标准,整理党建档案资料,实现有序化、系统化,完整地记录党建工作的真实状况。
太原郝建秀>第四纪冰川(三)做好保管工作。对于党建档案资料,要实行集中保管。在一项党建工作完成之后,承办人要把整理后的档案资料移交给部门兼职档案员集中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四)做好利用工作。要结合部门实际,对党建档案资料的查阅利用做出具体规定,既要方便查阅使用,又要保守组织秘密。
奥林巴斯e-p1
(五)做好移交工作。移交档案资料时,接受档案资料的部门或者个人需提供材料交接清单,材料交接完成后接受材料方存档保存。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变更时,必须办理档案工作交接手续,做到档案资料与移交清单一一对照。
(六)做好鉴定工作。对保管期限已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列出销毁清单,经本
部门党政领导鉴定和签字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党建档案资料。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4:34: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51456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工作   档案资料   部门   建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