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人民政府职权

螺田镇人民政府职权
行政许可
一、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袁静波二、承包期内调整承包地审批
法律依据:(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审批
法律依据: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四、一胎生育证批准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工夫在诗外
(一)生育第一胎的,在分娩前,凭结婚证、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一胎生育证》。
五、再生一胎生育证批准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
穆索尔斯基项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凭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以及结婚证、户口簿和生育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其中夫妻双方是农民的,可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发证。
六、采伐许可证审核发放(委托执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行政处罚
一、未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处罚种类:批评教育、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北京击剑俱乐部二、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的
处罚种类: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对招
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在调处山林权属争议中提供伪证等行为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处罚种类: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
法律依据:
《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第32条在调处山林权属争议中,对伪造,涂改证据,或指使、胁迫、诱骗、贿买他人作伪证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调处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或处以200元以下。
四、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
处罚种类:责令退回
法律依据:
剖腹自杀(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在村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土建工程造价的3%以上5%以下的。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五、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
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在村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土建工程造价的3%以上5%以下的。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六、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侵害,。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七、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0:44: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51403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责令   规划   批准   建设   停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