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学 第四章 行政体制 自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题目1
电离层
中国文化遗产日行政体制的核心问题是( 上诉三者,即ABCviewlab )。
题目2
行政体制的滞后性是由其( 稳定性 )演变而来的。
题目3
内阁制,起源于18世纪的( 英国 )国,后来为许多西方国家所采用。
题目4
总统制,起源于18世纪末期的( 美国)国,是以总统既为国家元首,又为政府首脑的中央政府组织形式。
题目5
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一种中央政府体制是( 半总统制 )。
题目6
委员会制又称合议制,起源于19世纪中期的( 瑞士 )。
北京种子交易会题目7
英国地方政府形式是最典型的( 自治体地方政府 )体制。
题目8
典型的行政体地方政府是( 德国 )国的地方政府。
题目9
对于一般的省、市、县、乡而言,实行民族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就是( 特殊型 )的行政区。
题目10
回归后的香港行政区和澳门行政区属于( 特殊型 )的行政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计18分)
题目11
行政体制的特点主要有( 历史的继承性, 严格的系统性, 鲜明的政治性, 相对的滞后性, 较强的稳定性 )。
题目12
按社会制度划分,行政体制可分为( 奴隶社会的行政体制, 封建社会的行政体制, 资本主义社会的行政体制, 社会主义的行政体制 )。
题目13
以行政权力的划分作为标准来进行分类,可以把行政体制分为( 中央政府体制, 地方政府体制, 行政区划体制 )。
题目14
下列实行内阁制的国家有( 比利时, 加拿大, 斯里兰卡 )。
题目15
下列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有( 墨西哥, 埃及 )。
题目16
鹟科下列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有( 葡萄牙, 坦桑尼亚, 奥地利, 芬兰, 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联邦 )。
题目17
地方政府体制的类型主要分为( 自治体地方政府, 行政体地方政府, 民主集中制地方政府 自测题给的参考答案:自治体地方政府, 公共行政学是政治较强的学科, 三权分立制地方政府呢 )。
题目18
行政区划的类型可以分为( 传统型, 特殊型, 发展型 )。
题目19
行政区划体制应遵循的原则有( 民族自治原则, 政治原则, 有效管理原则, 有利于发展的原则, 尊重历史传统的原则 )。
三、问答题(每题3分,共计36分)
简述行政体制的特点。
(1)鲜明的政治性;
(2)较强的稳定性;
(3)严格的系统性;
(4)相对的滞后性;
(5)历史的继承性。
题目21
如何理解行政体制鲜明的政治性特点?
(1)行政体制必须体现政治和政治体制的要求,是实现政治统治目标,加强政府合法性功能的体制性的和强制性的工具。行政体制的确立和改革必须由政治权威决定,它附属于政治权威和政治体制。
(2)国家意志和公共利益必须通过行政系统贯彻才能实现。
(3)行政体制是以各级各类行政组织有效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为价值的。政府公平、高效地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满足广大公众的要求,就扩大了政治统治基础。那种认为公共行政是纯事务性的管理是不符合实际的。
题目22
如何理解行政体制较强的稳定性特点?
(1)行政体制是由政治体制的稳定性决定的。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一般是不会轻易变动的,因为它涉及到政治统治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2)一种行政体制一旦形成,便不会经常变动。它不仅可以确保公共行政管理的有序性,也可以确保社会的稳定。
题目23
简述委员会制的特点。
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是由联邦议会选举产生的联邦委员会,联邦委员会是联邦议会的执行机关。它必须服从并执行联邦议会所做的决定和政策,无权否决联邦议会所 通过的法律和决议,也无权解散联邦议会。联邦议会也无权迫使联邦委员会辞职,当联邦议会否决联邦委员会的提案时,并表示对委员会不信任,委员会不必辞职。
  联邦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政党推荐,议会选举产生,但他本人并不一定是该政党的领袖或成员。委员会委员一旦当选之后,不对其所属政党负责,而只对委员会集体负责。委员会委员不一定是议员,如果是议员,则必须放弃议员资格。
  联邦委员会采取合议制,各委员们地位完全平等,职权完全相同,政府的一切决策都由委员会集体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予以通过。联邦主席或总统对外代表国家,地位与
其他委员完全相同。
题目24
简述内阁制的特点。
实行内阁制的国家是以国家议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议会拥有立法权和监督内阁的权力,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元首一般是世袭的国王或天皇或由公民 选举产生的总统担任。国家元首代表国家,但不是政府首脑。内阁由在议会中占有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或几个政党组成政党联盟的领袖,经国家元首任命组成。在议 会中占有多数席位的党的领袖,经国家元首提名并经议会同意,才能成为内阁首相或总理,内阁成员也是议会议员。内阁首相或总理是国家最高行政首长,是政府首 脑,但不是国家元首。国家元首发布的命令和法律必须由内阁首相或总理及有关阁员的副署才发生效力。
   内阁首相或总理是国家实际权力中心。内阁是国家的决策中心。内阁成员由首相或总理在执政党内挑选,并任命他们担任政府各个部门的重要职务,授予他们相应的权力。
  政府或内阁不向国家元首负责,但必须向议会负责,接受议员的质询,解释政府的政策和
决定。议会有罢免首相或总理的权力。
题目25
简述总统制的特点。
总统由全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不需要议会批准。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政府首脑。总统对全国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政府由总统组阁,不需要得到议会大多数的支持。议会中的政党对总统没有直接的决定性影响,总统所在的政党并不一定是议会中的多数党。
  总统是国家的权力中心和决策中心。由总统组织和领导内阁,各部部长是内阁成员。内阁成员不能兼任议会议员。
  总统没有向议会提出法案的权力,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有签署权,并且有否决权。但是,议会也可以以三分之二的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该法案就可以立即成为 法律生效。议会没有对总统投不信任票或迫使总统辞职的权力,但可以对总统违法违宪的行为进行弹劾。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题目26
简述半总统制的特点。
经全民投票当选的总统是国家元首,但又掌握行政权,总理是名义上的政府首脑。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和总理。这样,政府实际上有两行政首长。总理领导政府,对议会负责,而不对总统负责。
  总统是实际的权力中心,他不对任何机关负责,但是他有很多权力。他有召集议会特别会议、签署法令、发布命令、公布法律等权力,负责制定外交政策。他有权任命总理和各部部长,主持内阁会议,发布总统咨文。
  议会通过谴责案即对政府不信任投票案或对政府的政策进行否决时,总理必须向总统提出总辞职。总统有解散议会的权力,也有否决议会通过的法案,将重要法案提交全民公决的权力。同时,总统又是国家军队的最高统帅,有指挥军队的权力。
题目27
简述部长会议体制的特点。
部长会议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选举产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要服从它的决定,无权与它抗衡,也无权将它解散。
  部长会议由部长会议主席、第一副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各国家委员会主席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它有权按照宪法来领导和管理国家一切政务。
  部长会议主席团是其常设机构,由部长会议主席、第一副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人数较少。部长会议主席团集体掌握国家行政权力,集体决策,实行会议制,不实行政府首脑负责制。
题目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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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国国务院体制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中国最高行政机关,由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立法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务院组成人员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总理由中共中央按法定程序推荐,由提名,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由任命。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均由中共中央推荐,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由国家主 席任命。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协助工作。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 过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提案,任免人员,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都必须由总理签署。国务院各部、各委 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22:41: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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