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实施指导意 ...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实施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鄂工商市[2011]276 
【发布部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12.07 
【实施日期】2011.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实施指导意见
(鄂工商市〔一水硫酸锌>大龙明权2011276号)
  各市、州、县工商局:
单子论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总局第4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  》(工商市字〔2010120号),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全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以下简称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保护网络商品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网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跨越式发展大局,现提出如下实施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魔法波鲁  一、充分认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重大意义
  网络商品交易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新型交易和流通方式。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商品交易快速发展,网络化生产经营方式初步形成,网络消费正在成为我国市场上重要的消费形态,网络商品交易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由于网上购物属于非现场购物,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产品、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和不讲诚信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正常的网络经营秩序,阻碍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网
钨铜电触头淮南子传奇络商品交易是国务院赋予工商部门的新职责。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办法》,为工商部门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提供了执法依据,抓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既是工商部门履职的需要,也是工商部门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力度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经营秩序,促进全省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二、积极抓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宣传培训
  (一)加大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工商部门贯彻实施《办法》的工作情况,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开辟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抓好三个体的宣传引导:一是加强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经营者的宣传引导。使其了解在交易主体准入,商品准入,交易信息检查监控、使用、保存,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保护,经营者商业秘密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平台服务合同签订,网络平台规章制度制定,
协助查处网络违法行为,统计资料报送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切实履行好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配合做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二是加强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宣传引导。使其了解在市场主体准入、商品准入、交易信息、交易合同、交易凭据、交易行为、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等权利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强化守法、诚信、自律观念,自觉规范网络经营行为,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定义务,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督促、帮助已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监督网络交易平台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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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网络   商品交易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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