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行业标准《快递电子运单》(YZT0148-2015)解读

邮政⾏业标准《快递电⼦运单》(YZT0148-2015)解读
邮政⾏业标准《快递电⼦运单》
(YZ/T 0148-2015)解读
2016-02-17
  YZ/T 0148-2015《快递电⼦运单》邮政⾏业标准于2015年12⽉14⽇正式发布,⾃2016年3⽉1⽇起施⾏。为便于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企业和相关⼈员更好地理解标准内容,推动标准实施,现将标准制定的重要意义、关键技术问题等内容解读如下。
  ⼀、《快递电⼦运单》
  (⼀)标准制定的重要意义
  1.标准的制定背景
  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GB/T 28582《快递运单》国家标准,该标准适⽤于⽆碳复写纸印制的折叠式票据形式的快递运单(以下简称“纸制运单”)的制作和使⽤。标准⾃发布以来,在规范
快递市场⾏为、维护快递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发挥了重要作⽤。但随着电⼦商务和⽹络购物的不断兴起,快递市场⾼速发展,传统的纸制运单已经不能适应快递市场⾼速发展的需要,快递电⼦运单(以下简称“电⼦运单”)应运⽽⽣。
  电⼦运单是将快件原始收寄等信息按⼀定格式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并通过打印设备将快件原始收寄信息输出⾄热敏纸等载体上所形成的单据。电⼦运单⾃动对接计算机信息系统、⾃动绑定快件编号、实时⽣成并⾼速打印快件收寄信息,更好地满⾜了电商批量交寄快件的需要,也越来越得到个⼈⽤户的青睐。因此,为满⾜市场发展需要,规范快递电⼦运单的⽣产和使⽤,国家邮政局组织制定了本标准。
珠钢  2. 电⼦运单的应⽤特点
  与纸制运单相⽐,电⼦运单具有以下特点:
  ⼀是处理效率⾼。除⼈⼯填写外,纸制运单普遍采⽤针式打印机进⾏信息打印,打印速度⼀般在500-700张/⼩时之间。电⼦运单采⽤热敏条码打印机进⾏信息打印,打印速度在2500-3600张/⼩时之间。其打印效率⽐纸制运单快2-5倍。此外,电⼦运单的打印信息由对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动转⼊,且⽆须打印服务协议,⼤⼤节省了信息录⼊时间,提升了快件处理效率。有快递公司反映,⼀个50⼈的揽收团队使⽤电⼦运单后可降低⾄10⼈,⼈⼒成本降低5倍以上。
  ⼆是⽣产成本低。电⼦商务⽤户使⽤的电⼦运单⼀般宽为100毫⽶,长不超过200毫⽶,其规格尺⼨仅为纸制运单的⼀半。相⽐纸制运单,电⼦运单的纸张⽤量整体减少70%以上。⽬前,纸制运单的售价约为0.19元/张,电⼦运单的售价约为0.09元/张。以2015年快递业务量206亿件、电⼦运单的⽤量占快递业务量60%计算,仅电⼦运单的⽣产成本就节约了12亿元。再加上打印成本的减少,电⼦运单的整体⽣产成本⽐纸制运单降低60%~70%以上。
  三是环保效果好。电⼦运单不仅⼤幅减少了纸张原材料的消耗,⽽且也相应减少了制作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和有害物质的释放量。此外,标准还⾸次对电⼦运单的⽤纸和⽤胶的环保性能提出限制要求,更加有利于节能减排,更加有利于环境保护,符合国家⽣态⽂明建设和国家邮政局关于推进绿⾊邮政建设的战略部署。
  四是⽤户权益得以更好保障。针对电⼦运单使⽤过程中出现的纸张质量不合格、打印信息不统⼀、服务协议不明确等⽤户普遍关⼼的问题,标准都设定了相应的技术条款,从电⼦运单的纸张定量、保存期限、信息内容、提⽰信息等⽅⾯予以明确规定,既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同时也充分考虑⽤户使⽤需要,切实保护⽤户权益和⽤户信息安全。
  由此可以看出,电⼦运单的应⽤是产业融合、市场发展的重要产物,是⾏业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快递企业提升运⾏效率、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制定《快递电⼦运单》邮政⾏业标准,
有利于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和⽔平,有利于保护⽤户合法权益,有利于实施有效监管,对于推动快递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的关键技术内容
  1.标准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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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标准起草初期,起草组在研究范围上⾯临两个问题:⼀是是否要将国际电⼦运单包括在内;⼆是是否要将个⼈⽤户(即散户)使⽤的电⼦运单纳⼊研究范围。起草组通过调研发现绝⼤多数快递公司在收寄国际快件时,是将快件信息直接打印在普通纸上,再放⼊粘附于快件上的塑料袋中。这种操作⽅式与国内快递电⼦运单的操作截然不同,在⽤纸、粘合等⽅⾯有着本质区别,因此本标准暂未对国际电⼦运单做出规定。其次,随着个⼈电脑和智能⼿机的普及,个⼈⽤户开始通过APP软件提出快件寄递需求,录⼊收件⼈和寄件⼈相关信息,快递业务员上门接单时直接打印电⼦运单,这种⽅式既⽅便⼜快捷,具有很⼤的潜在需求,是未来的发展⽅向。因此,标准将个⼈电⼦运单纳⼊适⽤范围,规定了相应的技术条款。
  2.联数
  对于电商⽤户和个⼈⽤户两种不同使⽤对象,电⼦运单的联数有所不同。由于电商⽤户的快件收寄
信息已经储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户可以据此进⾏快件查询、结算等处理,不再需要寄件⼈存根联。因此,标准规定这类电⼦运单只有两联。⽽对于个⼈⽤户,虽然⼤多数APP客户端软件也储存快件收寄信息,提供快件查询等服务,但考虑到⽤户使⽤习惯,标准规定这类电⼦运单为三联,增加了寄件⼈存根联。
  3.规格尺⼨
极品五笔2009  标准起草组经过调研发现,不同快递企业电⼦运单的规格尺⼨不完全相同,但基本上可以归为两类。⼀类是两联电⼦运单,其长×⾼的尺⼨有80mm×80mm、136.6mm×100mm、150mm×100mm、170mm×100mm、190mm×100mm、230mm×100mm和204mm×103mm等,其中以150mm×100mm、180mm×100mm、
200mm×100mm为主。即除个别情况外,两联电⼦运单的宽度基本统⼀为100 mm,长度不等。另⼀类是三联电⼦运单,其长×⾼有180mm×76mm、210mm×76mm等规格,长度不尽相同,但宽度基本统⼀为76mm。考虑到打印⽤纸和打印设备情况,起草组认为电⼦运单的规格尺⼨应坚持“宽度统⼀,长度适度⾃由”的原则,即在宽度上统⼀规定为100mm(两联)和76mm(三联),⽽在长度上给出⼀定范围,供各快递企业根据⾃⾝需求选择使⽤。
  4.区域划分及信息内容
  电⼦运单上各区域的划分以及各区域的信息内容是本标准的研究重点之⼀。区域划分和信息内容的设置既要满⾜企业内部⽣产作业的需要,⼜要满⾜⽤户服务的需要。由于两联和三联电⼦运单的使⽤对象不同,因此他们在区域划分上略有差异。差异主要体现在派件存根联上。三联电⼦运单的派件存根联含有业务类别及业务处理区,⽽两联电⼦运单没有。这主要是因为两联运单的这些信息已经保留在企业的信息系统中,不需重复规定;三联运单主要针对个⼈⽤户,⽽这种服务模式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为避免出现系统之间信息不对接、信息不完备等情况,运单上保留了与内部业务处理有关的信息。
  标准将电⼦运单划分为以下九个区域:
  ⼀是快递服务组织信息区。该区域⽤于打印快递服务组织的名称、标识、等内容,以识别快递服务的提供者。收件⼈存根联和寄件⼈存根联由于已在条码区打印快递服务标识,因此不再设有快递服务组织信息区。
南京市外事服务有限公司  ⼆是条码区。该区域⽤于打印快件编号的条码标识。由于快件编号是企业进⾏内部处理和提供⽤户查询等服务的唯⼀依据,因此快件编号应清晰可辨、易于识读。对于收件⼈存根联和寄件⼈存根联,如果打印空间有限的话,可以只打印数字识别码。此外,在收件⼈存根联和寄件⼈存根联条码的左侧,还宜打印快递企业标识,便于收寄件⼈识别快递服务的提供者。
  三是⽬的地区。⼜称⼤头笔区,⽤于打印快件的⽬的地名称或代码。由于快件的寄递信息已提前录⼊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可以根据企业分拣封发计划和地址库等信息,⾃动匹配快件的⽬的地代码(即数据分单),为后续的机器分拣和⼈⼯分拣提供较⼤便利,以提⾼分拣效率,降低分拣差错。为便于识读,标准还规定电⼦运单⽬的地区的⽂字宜采⽤⿊体或加粗⿊体。
  四是收件⼈信息区。该区域⽤于打印收件⼈的名称(姓名)、地址、等内容。由于收件⼈信息是完成快递服务的重要基础信息,因此在派件存根联、收件⼈存根联和寄件⼈存根联上都应该打印此信息。此外,为便于识读,标准还规定电⼦运单收件⼈信息区的⽂字宜采⽤⿊体或加粗⿊体。
  五是寄件⼈信息区。该区域⽤于打印寄件⼈的名称(姓名)、地址、等内容。由于电商⽤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已存有寄件⼈信息,因此派件存根联可以不打印此信息。但为了便于收件⼈知晓快件由何地何⼈寄出以及寄件⼈留存有关信息,标准规定收件⼈存根联和寄件⼈存根联上应打印此信息。
  六是内件详情区。该区域⽤于打印内件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内容。根据《邮政⾏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等⽂件要求,⽤户应如实填写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电⼦运单上的记载内容应与实物信息相符。
  七是业务类别及业务处理区。该区域⽤于打印业务类别名称和业务处理相关信息。其中,业务类别
名称包括即⽇到、次⽇到、优先快递、经济快递和代收货款等;业务处理信息根据各联的⽤途不同则有所不同。对于派件
存根联,该区域应包括快件的质量、体积、运费、付款⽅式、代收货款⾦额、收派件时间、服务协议约定提⽰、寄件⼈签名等内容;此外对于电商⽤户,由于以上信息已在信息系统中记载,因此派件存根联可不设置业务类别及业务处理区。对于收件⼈存根联,该区域应包括快件的付款⽅式、代收货款⾦额等内容;对于寄件⼈存根联(三联),该区域应包括快件的质量、体积、运费、申报保价(保险)⾦额、保价(保险)⾦额、收件时间、收派员签名、服务协议约定提⽰等内容。
  ⼋是⽤户签收区。该区域应包含收件⼈/代收⼈签字、签收时间等内容。⽤户收件时应及时填写以上信息,作为快件投递的重要凭据。
  九是⾃定义区。该区域由快递企业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可包括⼆维条码、易碎品提⽰等信息,以满⾜个性化业务发展需要。需要说明的是,有条件的企业可积极采⽤⼆维码技术,通过在⾃定义区打印⼆维码,记载、保存寄件⼈和收件⼈的名址、订单详情、快件路由等信息,⽤于⾃动分拣,也可⽤于⽤户信息保护等⼯作。
  另外,标准赋予企业⼀定的灵活度,规定各区域的位置、尺⼨、颜⾊可由快递企业⾃⾏设置。同时,标准还在附录A中给出了各区域布局和排列⽰例,便于有关企业参考采⽤。
  5.服务协议
  电⼦运单和纸制运单在信息内容上最⼤的差别在于电⼦运单上不打印服务协议的详细内容。主要原因是:在使⽤电⼦运单前,快递企业应当就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服务赔偿等事由与⽤户达成了书⾯意见,没有必要在电⼦运单上重复打印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为保障⽤户合法权益,避免产⽣服务纠纷,标准从以下⼏个⽅⾯进⾏了系统设计:
  ⼀是标准要求在使⽤电⼦运单前,快递服务组织应与⽤户达成快递服务协议。书⾯⽅式和电⼦⽅式均可。其格式内容应符合GB/T 28582-2012附录A的相关要求。
  ⼆是快递服务协议应以醒⽬⽅式置于快递服务组织⽹站及APP软件系统中,便于⽤户阅知、保存,以供查询、追溯等使⽤。如此规定能够保障⽤户在需要时可以随时核查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
  三是在派件存根联的业务类别及业务处理区中应明确标⽰“服务协议内容本⼈已阅知并同意”等字样,寄件⼈应签字确认。在寄件⼈存根联的业务类别及业务处理区中应明确标⽰“寄件⼈已阅知并同意服务协议内容。服务协议可在快递服务组织⽹站或APP软件系统中查阅”等字样。以上内容保障服务双⽅都留有相关凭证,保护⾃⾝合法权益。
  此外,标准还规定,电⼦运单上服务协议约定等特殊事项的⽂字宜采⽤⿊体或加粗⿊体,以提醒⽤
户重点关注。同时,标准的附录A还给出了⽰例,将服务协议约定提⽰信息置于各联的最下端显著位置,企业可参考采⽤。
  6.技术要求
  标准结合快递服务现实需要,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业标准,对电⼦运单的7项技术指标进⾏了规定。
  (1)外观
  为便于使⽤和保存,标准规定:电⼦运单的外观应平整、清洁,不应有褶皱、破损、⽑边、裂⼝,各层间应⽆⽓泡、⽆起翘、⽆溢胶粘连、⽆异常颜⾊等缺陷。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褶皱、破损发⽣在条码区、⽬的地区、收件⼈信息区等重要区域,将会给后续的分拣、投递等带来严重影响。
  (2)⽤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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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运单每联均由三层组成,第⼀层为热敏打印纸,⽤于信息打印;第⼆层为铜版纸或格拉⾟纸等材料,⽤于粘贴;第三层为格拉⾟离型纸,⽤于隔离。三层⽤纸的技术指标都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层应采⽤定量不低于70 g/㎡的特种热敏打印纸。定量是保障纸张质量的关键指标。如果定量设得过低,纸张透明度⾼,第⼆层的打印信息容易穿过第⼀层⽽显⽰出来,造成信息被误读或⽆法识别等问题。此外,特种热敏打印纸具有保存期长的特点,能够满⾜标准规定的“使⽤后的电⼦运单在常温下应保存12个⽉以上,条码及字迹应可辨识”的相关要求。
  第⼆层宜采⽤定量不低于40g/㎡的格拉⾟纸或定量不低于70g/㎡的铜版纸。起草组通过调研得知,个别企业还采⽤了其他材料来⽤作电⼦运单的第⼆层。标准采⽤“宜”的表述,并没有限制这些材料的使⽤,但材料的使⽤应满⾜快递服务需要这⼀前提。
  对于第三层⽤纸的定量,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企业提出能否采⽤定量为50±5g/㎡或60±6g/㎡的格拉⾟离型纸。由于格拉⾟纸的定量⼀般分为40 g/㎡、62 g/㎡、80 g/㎡、100 g/㎡四种,并没有50 g/㎡和60 g/㎡这⼀种类。因此起草组经过研究,结合⾏业实际,决定采⽤62 g/㎡的定量值。考虑到GB/T 29282《格拉⾟纸》标准规定,纸张定量可有±3 g/㎡的偏差值。因此标准规定第三层应采⽤定量不低于59g/㎡的格拉⾟离型纸。
  (3)⽂字
  为⽅便⽤户和内部操作⼈员识读,标准对电⼦运单上的⽂字强调了两点规定:⼀是收件⼈信息区、⽬的地区、代收货款及约定的特殊事项的⽂字宜采⽤⿊体或加粗⿊体;⼆是电⼦运单⽬的地信息的字
号宜不低于⼀号,其他⽂字的字号宜不低于五号。
  (4)⼀维条码
  对于⼀维条码,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应重点把握三点:第⼀,条码不应过低过窄,即⾼度宜⼤于10mm,最⼩窄单元宽度应⼤于0.25mm,否则条码将⽆法正确识读。第⼆,条码符号的质量等级应达到GB/T 14258-2003附表H.1中字母等级C级以上(含C级),才能满⾜条码⾸读率⼤于95%,识读率100%的相关要求。第三,快件编号应符合邮政管理部门关于快递码号编制规则的相关要求。⽬前,国家邮政局正在研究制定快递码号编制规则,电⼦运单上打印的快件编号应满⾜该规则的相关要求,以加强⾏业管理,满⾜信息共享等需要。
  (5)模切线
  模切线是电⼦运单第⼀层各联的分界线。标准提出了模切线应易于撕断、轧压线应平直清晰、不应有整体断裂的要求,同时还对模切线的抗张强度提出了要求。
  (6)粘合
  电⼦运单的第⼀层与第⼆层之间涂有阻隔胶、第⼆层与第三层之间涂有背胶。阻隔胶和背胶的技术性能也是各⽅关注的重点。标准从以下⽅⾯进⾏了规定:
  对于阻隔胶,标准主要从使⽤效果上进⾏了规定,要求在-15℃~+60℃的环境下,第⼀层不应⾃⾏脱落,以满⾜后续⽣产处理需要;派件存根联、寄件⼈存根联的第⼀层撕下后失去粘性⽆法复原,以满⾜企业保存需要;收件⼈存根联的第⼀层与第⼆层应黏贴紧密、可剥离,以满⾜⽤户信息保护需要。对于背胶,标准在表4中列出了背胶的初粘性、剥离强度、隔离性、渗油性的具体指标要求,企业应选⽤符合标准要求的胶液。
  对于某些特殊地区或极端天⽓,作业环境处于-15°以下时,涂有普通压敏胶的电⼦运单可能会发⽣背胶失效或脱落等现象,企业⼀般采⽤改善作业环境或添加防冻液的⽅法来达到作业要求。为避免特殊要求造成普遍性成本增⾼等问题出现,标准规定在低于-15℃及以下环境中使⽤的电⼦运单,其背胶的胶粘物理性能指标由供需双⽅商定,赋予企业⼀定灵活度。
  (7)其他
  部分企业提出,能否在电⼦运单上印有⼴告信息。起草组经过慎重研究认为,电⼦运单是记录快递服务信息的重要载体,是企业开展内部操作处理的重要单据,也是⽤户权益保障的重要凭证,其上打印或印刷⼴告信息不利于⽣产和服务。再加上电⼦运单版⾯有限,因此,标准沿⽤《快递运单》国家标准相关规定,提出电⼦运单上不应有⼴告信息。
  7.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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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快递业务规模持续扩⼤,其包装物料的环保问题引发社会⼴泛关注。电⼦运单是快递物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应对电⼦运单的环保问题作出相关规定,杜绝环境污染新问题产⽣,切实推动绿⾊邮政建设。因此,标准专设独⽴章节提出纸张和胶液的环保要求。
  具体说来,在电⼦运单的三层纸张中,第⼀层热敏打印纸含有双酚A对环境有害。热敏打印纸背⾯的阻隔胶属于⽔溶胶,也含有轻量的苯、甲苯、⼆甲苯、卤代烃等有害物质。因此,为尽可能地避免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标准规定:电⼦运单所使⽤纸张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国家环保的相关规定,热敏纸背⾯的阻隔胶应使⽤环保型的⽔溶胶,其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HJ/T 220-2005中表1指标要求。同时,电⼦运单第⼆层背⾯的背胶主要采⽤热熔压敏胶,是⼀种⽆毒害⽆废液的新型环保胶。但⽬前我国热熔压敏胶粘剂的⽣产还处于起步阶段,为限制在⽣产中随意掺加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新的危害,标准还规定:第⼆层纸背⾯的背胶宜采⽤环保型的热熔压敏胶, 其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HJ/T 220-2005中表1指标要求。
  8.试验⽅法
  对于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标准在第8章逐⼀列出了试验⽅法。该试验⽅法应该作为出⼚检验和第三⽅检验的依据。
  9.运输和贮存
  由于热敏打印纸和压敏胶对储存温度⽐较敏感,因此,标准对电⼦运单的贮存温度、湿度、位置予以明确规定。同时,考虑到电⼦运单放置时间过长,胶液的粘性会减弱,因此,标准还规定未使⽤电⼦运单的储存期为3个⽉,超过储存期,使⽤前应重新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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