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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重点监控地下非煤矿企业开展诊断性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南通职业大学图书馆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xfy【公布日期】2010.05.04
班禅东行【字 号】济安监发[2010]29号
【施行日期】2010.05.0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昂达v711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重点监控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诊断性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济安监发[2010]29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对重点监控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危险源监控手段和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市安监局决定自5月4日至6月30日期间,组织专家对重点监控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一次诊断性安全大检查活动,并根据国家安监总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指南》中的规定,制定了《关于加强重点监控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地下非煤矿山诊断性安全检查大纲
二0一0年五月四日
关于加强重点监控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继续深化“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整改”的工作机
制,规范检查形式,细化检查内容,强化检查效果,及时发现和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chart控件  一、陈运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查确定各类危险源和隐患级别,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分级监管职责,突出预防重特大事故,突出排查治理重特大隐患,突出落实各项危险源监控措施,从监控对象、监控方式、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和隐患整治等诸方面,建立和形成有效的监控、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进和提高,切实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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