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项目 | 排查检查标准及要求 | 排查检查情况 |
1 | 主要负责人职责金长城国际广告 | 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
2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 |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 |||
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 |||
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 |||
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 |||
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 |||
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 |||
3 | 安全生产责任 | 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 |
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 |||
车间班组分公司、场、站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 |||
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 |||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 |||
4 | 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 |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 |||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 | |||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 | |||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 | |||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 |||
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 | |||
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 | |||
应急救援措施 | |||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 |||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 |||
安全标准化管理 | |||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 |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 |||
不同工种和岗位的操作规程 | |||
5 |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 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 |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 |||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入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禁止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 | |||
6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安全资格证书 | |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 |||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 |||
变换工种教育 | |||
转岗、复工教育 | |||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教育 | |||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 |||
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 |||
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 可见异物 | ||
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 |||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 |||
7 | 安全生产管理 | 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的事项 | |
生产、生活、储存区域设置以及周边防护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 |||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 |||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 |||
进行爆破、设备构件吊装拆卸、高空悬挂、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应当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 |||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 |||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至少每半年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 |||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 |||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 |||
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积极采用信息化等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 |||
8 | 隐患排查治理 |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 |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 |||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 |||
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 | |||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 |||
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 |||
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 |||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 |||
9 | 应急救援预 案及事故报告 | 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应急救援组织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时,应当吸纳与其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参加 |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
依法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及要求 | 检查情况 | |
1 | 依法办矿 | 依法立项审批,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 ||
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 ||||
初步设计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有重大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 ||||
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 ||||
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遵义方言 | |||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 ||||
2 | 证照齐全 | 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 ||||
3 | 规章制度 |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 ||||
矿山企业应建立爆破作业规程、装运作业规程、主要机械设备提升机、岩石电钻、排水泵及风机等操作规程 | ||||
4 | 管理机构 | 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 ||||
5 | 基本图纸 | 矿山必须具备: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中段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风、水管网系统图、充填系统图、井下通讯系统图、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 ||
矿山所具备的各种图纸经矿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并根据矿井发展情况和采掘活动及时修改、填绘 | ||||
6 | 教育培训 | 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 ||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 | ||||
矿山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主要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 ||||
7 | 安全投入 | 矿山企业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企业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报 | |
矿山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足额存储风险抵押金 | ||||
8 | 隐患排查与处理 |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 ||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 ||||
9 | 应急救援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 ||
矿山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
10 | 事故处理 |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 ||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 ||||
11 | 劳动保护 | 矿山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矿山企业应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说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事项 | ||
12 | 安全出口 | 每个矿井至少应有2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 | ||
13 | 矿井通风 | 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主扇,形成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并有通风系统图 | ||
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 ||||
井下库及储存动力油的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道 | ||||
矿山企业应设立通风安全管理部门,按要求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 ||||
14 | 防排水 | 水害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企业,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 | ||
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 | ||||
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 ||||
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 ||||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28: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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