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2.26
查理大帝传∙【字 号】浙政办发[2008]93号
∙【施行日期】2008.1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8]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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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湖州、嘉兴市及所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发改委编制的《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
前言
2008年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吕祖善省长指出:浙江省将根据国务院对太湖治理的统一要求,重点组织实施“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即苕溪清水入湖工程、太湖环流太嘉河(引太入河)工程、京杭运河(杭州段)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流域水污染,改善水环境。
为进一步明确“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的目标任务,制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工作责任,指导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工程组织实施,特制定《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实施原则引力坍缩
“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着力于提高太湖上游入湖水质,改善南太湖及浙北地区环流系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太湖,促进太湖流域生态修复。因此,组织实施“三大清水环境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总体方案》、推进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着力点、突破点和关键点,也是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更是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推进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csv格式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国家关于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的总体要求,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的带动作用,通过河道疏浚清淤、调水引排、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快推进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改善杭嘉湖地区水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建设目标
围绕《总体方案》确定的总目标,我省太湖流域综合治理的近期目标为:到2012年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有较大改善,入湖断面水质保持Ⅲ类;CODcr、氨氮和总磷超允许排放部分削减50%以上(2005年为基准年);远期目标为:到2020年入太湖河流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平原河网水质以Ⅳ类为主,全面消除劣Ⅴ类,逐步恢复江南水乡的自然风貌,努力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
“三大清水环境工程”根据以上目标,着力改善入湖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河网水环境质量,实现预期的水质目标。
课堂内外高中版
新金瓶梅2下载 ——实施苕溪清水入湖工程,改善苕溪流域及杭嘉湖平原入太湖水质,加速水体自净化能力,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恢复河湖生态。
——实施太湖环流太嘉河(引太入河)工程,加快南太湖和东太湖水体交换,完善太湖流域“引江济太、调水引流”调度,增强太湖湖体环流,保障下游地区的供水水源安全,促进太湖水环境和杭嘉湖平原河网水环境改善。
——实施京杭运河(杭州段)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促进运河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实现交界断面水质目标。
(三)实施原则
1.坚持民生为本,科学治理
以解决杭嘉湖地区人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环境问题作为“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湖泊治理与河网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实现科学治理。
2.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近、远期目标,结合杭嘉湖地区水环境现状,按轻重缓急,统筹规划“三大清水环境工程”项目,做到有步骤、分阶段实施。
3.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从实际出发,将影响杭嘉湖地区水环境的突出问题作为“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的重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工程措施和治理对策,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工程建设。
4.坚持创新机制,合力治污
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协调机制,加强区域间、部门间协作,合力治污。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合理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评估考核制。
二、建设内容与重点项目
“三大清水环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清淤、调水引排、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总投资匡算143.7亿元,总用地约30244亩,总建设期为2008— 2020年。其中,2008— 20
12年投资约111亿元,2013— 2020年投资约32亿元;占全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812亿元的17.7%。
(一)苕溪清水入湖工程
1.主要建设内容:“苕溪清水入湖工程”由东苕溪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西苕溪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包括西苕溪干流整治工程、晓墅港整治工程、长兴分洪道工程、浑泥港整治工程)、大钱港整治工程、罗溇港整治工程、长兴港整治工程、幻溇港整治工程、杨家浦港整治工程、濮溇港整治工程、汤溇港整治工程等九项工程组成,主要进行河道拓浚、整治清淤、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局部外滩地退田还河。共拟疏浚清淤河道约287公里,局部退田还河135公顷,建设桥梁、水闸等。工程涉及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和南浔区。
2.建设标准:除施工围堰等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标准,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外,其他均为2— 3级建筑物,防洪标准为20— 100年一遇。
3.工程建设期:2007— 2020年。
4.总投资匡算:预计50.4亿元,其中2008年之前已经完成1.1亿元,2008— 2012年拟投资17.4亿元,2013— 2020年投资31.9亿元。争取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