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仁义礼智信_的由来_发展及其基本内涵_上_

邓球柏
(长沙大学, 湖南长沙 410003)
摘 要:“仁”、“义”、“礼”、“智”、“信”为先秦儒家提出并发展成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范畴和价值取向
标准。“仁”是先秦儒家的最高道德准则,它的内涵在各个时代各有不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的“团结
友善”、“敬业奉献”可视为“仁”德在今天的体现与发展。“义”德的基本内涵是威仪、友谊、情谊、美善、公
平、正义、适宜,目的在于实践“仁”。“礼”德的核心是“敬”,其根本是“孝”,其效果是构建和谐人生、和谐家
庭、和谐社会、和谐国家与和谐世界。“智”是关于认识自我、认识他人、关心他人、理解他人、明辨是非、分
别善恶的智慧。“信”德是诚实、有信用,中国近现代的儒商都以诚信为事业之本。《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
“爱国守法”可视为“义”德在今天的继承,“明礼诚信”中的“明”以及“勤俭自强”可视为“智”德在今天的发
展,“诚信”二字则是对传统“信”德的继承与发展。
关键词:仁义礼智信;公民道德实施纲要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681(2005)06-0004-07
  一 “仁”德的由来、发展及其基本内涵
(一)“仁”德的由来与发展
1、先秦之“仁”德
“仁”这一道德条目,是由孔子和孟子等人在继
承和发展唐尧、虞舜、夏禹、商汤、文、武、周公等人的
亲亲、爱亲、爱人、仁民、敬德保民、忠厚等仁爱思想
的基础上,为了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概括提
升出来的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范畴和价值取向
标准。是先秦儒家尤其是孔子、孟子等儒家的最高
道德准则。
“仁”源出《尚书》。《尚书·仲虺之诰》“克宽克
仁,彰信兆民”,言汤宽恕仁爱之德明信于天下。《六
经》言“仁”盖始于此。《尚书·金》“予仁若考”,指
一种好品德。史臣赞美尧能“克明俊德,以亲九族”,
“亲”乃“仁”之根柢。为了改变“百姓不亲,五品不
逊”的社会状况,舜命契“敬敷五教”,莫先于父子有
亲。唐虞之道以爱亲为本。可见“亲”之一字乃“仁”
成分德之根源,故《说文解字》“亲”、“仁”互训,谓“亲、仁
也”、“仁、亲也”。成汤乃契之后裔,其德行以“仁”为
体,以“宽”为用。孔子以“仁”为人生追求的最高道
德境界。孔子要求“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
身以成仁”。(《卫灵公》)孔子的学生有若之言似孔
子者也,《论语》记载其言“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
与”,是为了使人们懂得“仁”之本在于“孝、弟”。曾
子授《孝经》而卒传孔子“一以贯之”之道,其为《大
学》之传曰:“一家仁,一国兴
仁”,“仁”指的就是忠、
恕、孝、悌、慈、爱。因而“仁”德是《孝经》道德思想的
核心。
孔子之前,中国伦理思想史上“仁”或“仁爱”思
想的提出,是与氏族宗族血缘关系分不开的。《国语
·晋语》上有“爱亲之谓仁”。周单襄公谓“言仁必及
人”、“爱人能仁”(《国语·周语下》),乃是“爱亲之谓
仁”的延伸与扩大。孔子的“仁”,乃是对以往“仁”德
的总结和发展。
首先,孔子把“爱亲”规定为“仁”的本始,认为
“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泰伯》)。他的学生有
子谈得更明白:“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
其为仁之本与。”(《学而》)所以孟子说:“亲亲,仁
也。”(《尽心上》)“仁之实,事亲是也。”(《离娄上》)这
就是说,血缘的亲子之爱乃是“仁”的心理基础;“仁”
作为道德意识,首先是指“爱亲”的心。
其次,孔子又把“仁”规定为“爱人”。“樊迟问
仁。子曰:‘爱人’。”(《八佾》)仁人“爱人”的对象超
出了“爱亲”的范围,而获得了“泛爱”的性质。将
“仁”由“爱亲”推广到“爱人”,不仅体现了“爱”由近
及远、由亲而疏的量的变化,而且体现了质的飞跃。
第19卷 第6期
2 0 0 5年11月           长 沙 大 学 学 报JOURNAL OF CHANGSHAUNIVERSITY            Vol.19 No.6Nov. 2 0 0 5
收稿日期:2005-10-16
作者简介:邓球柏(1953-),男,湖南祁东人,长沙大学副校长,教授,首都师范大学博士导师。这种变化首先表现为“泛爱众”(《学而》)。由家庭的
仁爱产生家庭和谐,扩大到社会的仁爱产生社会和
谐。
因而孔子还要求行“仁”德于天下,并且将“仁”
的德目细化为“恭”、“宽”、“信”、“敏”、“惠”。仁者
“爱人”之适用于治民,就是“养民也惠”。“惠”是
“仁”的五个德目之一,故《说文解字》训“惠,仁也”。
仁惠包括“富之”、“教之”(《子路》)、“使民以时”(《学
而》)、“敛从其薄”(《左传·哀公十一年》)、“因民之所
利而利之”(《尧曰》)。孔子的仁民惠民伦理是他“为
政以德”的主要内容,是对周公“敬德保民”仁德的重
大发展,并为孟子的“发政施仁”、“保民而王”的“仁”
德提供了伦理基础。
孔子用“爱人”定义“仁”,“仁”作为普遍的伦理
原则,体现了包含多层次的“爱”的道德要求。进而,
孔子又将“忠恕”作为实行“爱人”原则的根本途径,
也就是能够将心比心的行“仁之方”。“爱人”与“忠
恕”的统一,就构成了孔子“仁”德的基本内容。
孔子认为要实行“爱人”的“仁”德,还必须“克己
复礼”。“颜渊问仁。子曰:‘克
己复礼为仁。一日克
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
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
言,非礼勿动。’”(《颜渊》)
孔子提出“仁”以及“仁”“礼”统一的道德要求,
目的是为了培养能够承担历史使命的仁德君子。这
种仁德君子不仅有仁,而且有智、有勇。子曰:“知者
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子罕》)所以《中庸》称
“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但在孔子那里,知
比勇为重,多以仁、知并举,后来的儒家多以“仁且
智”来赞美孔子。孟子引子贡的话说:“学不厌,智
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矣。”(《孟子·公
孙丑上》)荀子说:“孔子仁知且不蔽……故德与周公
齐,名与三王并。”(《荀子·解蔽》)
《尚书》有“仁”字5个。《毛诗》有“仁”字7个。
《殷周金文集成引得》有“仁”字13个。《论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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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字109个。《孟子》有“仁”字158个。《周易》有
“仁”字10个。
2、汉唐之“仁”德
汉代董仲舒将“仁”定义为“天心”。他说:“霸王
之道,皆本于仁。仁,天心。故次以天心。爱人之大
者,莫大于思患而预防之。”(《俞序》)
唐代韩愈将“仁”定义为“博爱”。他说:“夫所谓
先王之教者,何也?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
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仁与
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原道》)韩愈所讲的仁
义道德,与孟子一脉相承,他用“博爱”界定“仁”,就
是对孟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
上》的发挥。“博爱”的原则是“一视同仁”,不仅要把
爱施于中国,而且还应及于“夷狄于禽兽”(《原人》),
但并不是墨家的“爱无等差”。韩愈明确指出:“圣人
一视而同仁,笃近而举远”(《原人》),就是说,“博爱”
又必须以“亲亲而尊尊”(《送浮屠文畅师序》)为基本
前提。韩愈用“博爱”界定仁,对北宋张载的“民,吾
同胞;物,吾与也”,程颢的“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
体”,以及朱熹的“理一分殊”都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3、宋元明清之“仁”德
北宋周敦颐则以“生”释“仁”,以“成”释“义”。
他说:“天以阳生万物,以阴成万物。生,仁也;成,义
也。故圣人在上,以仁育万物,以义正万民。天道行
而万物顺,圣德修而万民化;大顺大化,不见其迹,莫
知其然之谓神。故天下之众,本在一人,道岂远乎
哉?术岂多乎哉?”(《通书·顺化》)。
王安石(公元1021———1086年)在阐发孔子“志
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时说:“语道之全,则无不在
也,无不为也,学者所不能据也,而不可以不以心存
焉。道之在我者为德,德不据也。以德爱者也,仁譬
左也,义譬则右也,德以仁为主,故君子在仁义之
间,所当依者仁而已……礼者,体此者也;智,知此者
也;信,信此者也。”(《答韩求仁书》)在王安石看来道
德就是仁义,在社会伦理范围内,就是仁义礼智信
“五常”之全体,其核心是“爱”。人们只能通过学习2008北京申奥宣传片
修养去把握它,使之转化为学者的内在德性,也就是
学而心有所得,这就是“德”,这就是“爱”,也就是王
安石所讲的“仁”,而仁爱适宜就是“义”。王安石以
仁义为道德,仁义有机统一,但以“仁”为主,君子“当
依者,仁而已”。所以他说:“不知仁义之无异于道
德,此为不知道德也。”(《道德经注》四章)
王安石的“仁义”及其“五常”体系,从总体上来
说,并没有超越儒家伦理的基本范围。但当王安石
对仁义内容作具体阐释时,则引发了功利主义新义,
发展了仁义道德,从而使他的仁义道德具有独特的
个性和进步意义。具体表现有两点。
第一,在道德与物质利益(即义与利)的关系上,
王安石提出了“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的
观点,从而给“义”以新的价值取向标准。
第二,王安石还从“为己”与“为人”的关系上,给
“仁义”以新的价值取向标准。他认为,只是“为己”、上运动神经元
“利己”,如杨朱那样“利天下拔一毛而不为也”,是
5总第68期             邓球柏:“仁义礼智信”的由来、发展及其基本内涵(上)             “不义”;只是“为人”、“利他”,像墨子那样“摩顶放踵
以利天下”,是“不仁”。在王安石看来,这是两种极
端,是“得圣人之一而废其百者也”,都不是圣人的
“仁义之道”。所以他说:“由杨子之道则不义,由墨
子之道则不仁。于仁义之道无所遗而用之不失其所
者,其唯圣人之徒欤!”(《杨墨》)
北宋理学五子之中,程颢(公元1032-1085
年)、程颐(公元1033-1107年),在继承孔孟儒家伦
理“仁”德的基础上,奠定和初步形成了理学伦理
“仁”德。他们把儒家道德抽象为宇宙的“客观”本体
———“天理”,反之又将“天理”视为儒家道德的本原;
进而用“天命之性”和“气禀之性”(“生之谓性”)的人
性二重说,以论证人的善、恶的根源;并要求人们“去
人欲,存天理”,努力从事“格物致知”的修养功夫,以
保证“仁”德的实施。
朱熹(公元1130-1200年)在继承二程的理学
伦理“仁”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阐发了“天理”与
“仁义礼智”的关系。他说:“且所谓天理,复是何物?
仁义礼智,岂不是天理!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岂
不是天理!”(《文集》卷五十九)“理便是仁义礼智。”
(《语类》卷八十二)
与朱熹“性即理也”(《语类》卷五
)不同,陆九渊
(公元1139-1193年)的心学的一个中心命题乃是
“心即理也”。他说:“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
理也。”(《与李宰书》)他认为“仁即此心也,此理也”
(《与曾宅之》)。
王守仁(公元1474-1528年)认为“仁义礼知,
性之性也”(《答陆原静书》)。
4、近现代之“仁”德
近代谭嗣同1898年撰成《仁学》,借用当时物理
学上“以太”这一概念阐释“仁”并溶入佛教思想,赋
予“仁”以“通”的涵义,称“仁以通为第一义。以太
也,电也,心力也,皆指出所以通之具”(《仁学》)。提
出“仁、不仁之辩,于其通与塞”,认为“通之象为平
等”,要求由“平等”达致一,而“一则通”、“通则仁”。
上世纪末罗国杰先生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一
篇《从“仁”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以视为现
代人对“仁”的继承和发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
的“团结友善”、“敬业奉献”可以视为“仁”德的体现
和发展。
(二)“仁”德的基本内涵
“仁”德的基本内涵:
(1)《说文》训“仁”为“亲也”,谓能爱亲;
(2)“仁”字从人从二,谓爱人、爱他人;
(3)古文“仁”字从千心,谓能将心比心,心中有
他人;
(4)古文“仁”字从尸从二,谓能体察死人之心,
心中拥有天地万物;
(5)恻隐之心;
(6)楚简“仁”字从身从心,谓仁人能够身心合铝电池
一、内外合一,将仁爱之身与仁爱之心有机地统一协
调、和谐处世、和谐待人、和谐接物。因此,“仁”这种
美德乃是合天地、合身心、合内外、合人己、合物我为
一的美好境界。
此外,“仁”还被解释为同情、友爱的思想感情;
果核的最内部,种子或其他硬壳中可以吃的部分,如
桃仁,花生仁。
  二 “义”德的由来、发展及其基本内涵
(一)“义”德的由来与发展
“义”作为道德条目是由春秋时代的孔子和孟子
等人在继承和发展远古时代、唐尧、虞舜、夏禹、商
汤、文、武、周公等人的尊贤、正义、公平、无私、禁民
为非等思想的基础上概括提升出来的侧重于处理君
臣关系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标准。目的在于实践
其最高道德标准“仁”。因而儒家往往“仁义”连用。
义,即古之“义”字。“义”德起源于人的仪表、人际交
往的友谊和追求美好、善良等需要。《说文解字》:
“义,己之威仪也。从我从羊。”段氏注:“古者威仪字
做义,今仁义字用之。仪者,度也,今威仪字用之。
宜者,人所宜也。今情谊字用之。郑司农注《周礼·
肆师》:‘古者书仪但为义,今时所谓义为谊。’……义
之本训谓礼容各得其宜,礼容得宜则善矣。故《文
王》、《我将》毛传皆曰:‘义,善也。’”“义”字从羊,羊
六畜主给膳,其肉为美食,其皮毛为美服,其性温
顺善良,故“美”、“善”等字均从羊,因而知“义”与
“美”“善”同意。
孔子“贵仁”,并且强调“克己复礼为仁”,以“克
己复礼”作为“为仁”的标准,强调“仁”与“礼”的有机
统一,提倡赞美“杀身以成仁”。
孟子继承了孔子“贵仁”的思想,但不突出强调
“礼”,而是格外突显“义”,提倡赞美“舍生而取义”,
“仁”、“义”并举。孟子对“仁”、“义”的定义,首先是
石胎指“亲亲”、“敬长”。他说:“亲亲,仁也;敬长,义也。”
(《尽心上》)并将“仁”、“义”有机地统一起来了。他
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
而不知求,哀哉!”(《告子上》)“仁,人之安宅也;义,
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6长沙大学学报                2005年11月(《离娄上》)孟子要求人们“居仁由义”(《尽心上》)、
“求其放心”(《告子上》)。孟子“仁”、“义”并举,提出
了以“仁义”为主体的“仁、义、礼、智”等四种美德相
统一的道德规范体系。并首创“人伦”范畴以概括
“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种道德关
系,作为“仁义”之道的伦理前提。他说:“人之有道
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
之。使契(xiè)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
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滕文公上》)。
并且指出: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
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孟子认为“仁”、“义”、“礼”、“智”乃是所有的人
都具备的道德心理和道德要求。“仁”就是“不忍人
之心”或“恻隐之心”。所以孟子又给“仁”下了一个
最广泛的定义:“仁者爱人”(《离娄下》)。“义”就是
“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或“羞恶之心”。
墨子则以“义”为最高道德准则。墨子赋予了
“义”以“兼相爱,交相利”、“爱无等差”等内容,并把
它作为人与人交往的基本准则。墨子忽视了爱人的
界限,把“爱人”引向了“兼爱”,甚至要求“爱一切
人”。
孟子在与墨家论战中克服了孔子“爱人”原则的
弱点,提出“义”来作为规定“爱人”的界限,目的在于
区别他人与自我的行为是应当还是不应当,从而使
爱能爱其所当爱,使恶能恶其所当恶。也就是说要
达到“义”的境界。因此,孟子的“义”德要求人们对
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不当者(非义)报之以羞耻和憎恶
的态度,所以说“羞恶之心,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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