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人权益法律保障的建立与发展

我国军人权益法律保障的建立与发展
作者:徐
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28
        摘要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通过颁布相关军事法规和规章,在军人优待、保护军婚、退役安置等方面建立保障军人合法权益的法规制度,对军人权益的法律保护越来越充实完善。
        中国开关网关键词军人优待 保护军婚 退役安置
        中图分类号:E26大米淀粉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0-376-01
       
        军人是国家和社会的保卫者,也是受到国家宪法保护的普通公民,军人不仅有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无私奉献的义务,同时还应当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尤其是军人职业的特殊性更决定了军人的相关权益必须得到特殊的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宝石岛对军人权益的法律保护也越来越充实完善。
       
        一、军人优待方面
       
        倾慕技术网qmzyw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军人优抚工作极为重视,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规。1949年建国前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即规定革命烈士家属和革命军人家属,其生活困难者应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参加革命的残废军人和退伍军人,应由人民政府给以适当安置,使其能谋生立业。根据这一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从194910撒旦诗篇月至1953年先后制定颁发了一系列专门性的法律文件,如《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牲牺、病故褒恤暂行条例》等。1954年《宪法》中区域经济发展,明确写上了保障残废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生活,优待革命家属生活的条款。1955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现役优待和退出现役的安置,做了详细的规定,特别强调了现役革命残废军人、退出现役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现役军人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19806,国务院公布实行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具体规定了革命烈士的范围、条件和审批机关;1988年发布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央
军委批转劳动部、总政治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等,对保护伤残军人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革命军人及其家属等作出具体规定。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4条明确提出:“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并专门设第十章军人的义务和权益”,对军人的荣誉权、社会优待权、退役安置权、抚恤保障权及家属优待等作了规定。这些法规条例相互补充,为依法维护和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且权威的法律依据。特别是20048,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大幅度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拓展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范围和内容,进一步完善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3:15: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50420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下一篇:雅安红旅游
标签:军人   优待   家属   抚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