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做好专项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做好专项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总工会
【公布日期】2020.11.02
结构主义语言学【字 号】京工女发〔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11.02
【效力等级】
【时效性】现行有效
比较优势理论∙【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
正文
烟气分析 
关于进一步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做好专项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京工女发〔2020〕2号
象王集团 
各区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扩大覆盖面,加强规范性,增强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实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同步推进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女职工特殊保护及其相关内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集体协
商、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是将女职工维权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扩大工会女职工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的重要载体;对充分调动女职工参与经济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构建新时代北京特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和促进北京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并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与工资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同步推进。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应当尽快建立;凡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要围绕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协商,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自2020年起至2023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签订了集体合同的单位,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基本全覆盖。
  二、进一步明确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质量
  (一)规范签订形式,加强档案管理和备案工作。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可以是单独签订的
合同文本,也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或专章。对一些规模小、女职工人数少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行业、乡镇(街道)、社区(村)为单位,签订行业性或区域性的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无论采取那种签订形式,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要无缝衔接。加强对协商内容、协商过程、关键环节、职工测评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档案。依据《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草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十五日内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二)明确合同内容,维护特殊权益。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在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上,用人单位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和女职工维权诉求,适当提高相关待遇标准。主要应包括:一是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待遇等。二是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保护、妇科体检及特殊疾病筛查、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及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的参保和待遇等的落实,以及预防和制止职场暴力和性骚扰等内容。三是女职工的政治、文化、教育、发展权利:职业教育、技术培训、晋职晋级、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四是为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五是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遇有特殊
情况,双方可采取应急、应事、一事一议等灵活方式,在确保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开展集体协商,有效协调双方利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坚持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推行分类签订。根据用人单位所有制形式、规模大小、行业类别、所在区域等因素,在协商重点、合同内容、工作方法上有所不同和侧重,实行分类签订。一是国有企业协商重点是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搭建女职工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平台,助力女职工职业发展等。二是外商投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协商的重点应是严格落实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特别在“五期”保护、劳保设施、生育保险参保及待遇落实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三是中小非公企业应在促进企业落实同工同酬、禁忌劳动范围、改善劳动条件、“五期”保护等方面提供保障。四是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重在标准。应根据行业内相同工种、相同岗位的特点,统一有关女职工权益的行业标准和具体内容。五是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重在均衡。要根据区域内相同的政策、人文背景和不同行业、企业、岗位、工种的特点,制定本区域内相对统一的女职工权益维护标准。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要避免条款规定过于笼统、原则,应准确把握女职工诉求,结合用人tornado
单位具体实际,尽可能将合同条款细化、量化、可操作,切实增强专项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履约监督检查,确保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
  (一)加大用人单位内部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要建立健全专项集体合同履约责任制,基层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要督促用人单位方将专项集体合同纳入用人单位职能部门和工会的岗位责任制及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和考核,认真抓好落实。二要建立健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女协商代表、职代会女代表、女职工委员会、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小组等的作用,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的行为,工会应依法要求其整改。三要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纳入到用人单位向职代会报告的事项中,确保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有效实施。
葛万银
  (二)加大用人单位外部的督导检查力度。市、区两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加强与人力社保等部门的合作,开展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合同双方当事人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给女
职工造成损害的,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保证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落实工作要求,完善推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工会组织要将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融入工会工作全局,纳入女职工整体工作规划和部署,做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布置,同步统计、同步考核。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形成“工会力推,多方共促,各方配合,用人单位和职工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指导。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以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为重点,以提高合同履约率和女职工满意度为目标,针对基层的薄弱环节,帮助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做到协商充分、程序规范、针对性强、效果明显。
  (三)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用人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制定和实施性别平等措施,依法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引导女职工积极参与协商,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实现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共商共建共创共享。
  附件:女职工权益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参考目录.docx
  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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