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大传简介一生
2022版 第十二章 我国劳动就业和劳动关系法规与政策亲核反应
第六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规与政策考点总结
第1个考点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高频考点) (一)健全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
(1)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服务; (2)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3)全面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2.推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1)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
(2)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3)推动企业与职工就业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 (4)加强集体协商代表能力建设,提高协商水平;
(5)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督促企业和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
3.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1)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代表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代表职工的工会和代表企业的企业联合会、工商联合会等企业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
(2)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
(3)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三方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1.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1)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2)推进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
(3)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可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2.推进常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进一步提高厂务公开建制率,完善公开秩序,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3.推行普通职工进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能充分发表意见,反映职工合理诉求,保障双方管理透明,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
(三)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
1.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1)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
(2)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强化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3)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
(4)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
2.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1)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
(2)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3)建立诉讼与仲裁程序有序衔接、裁审标准统一的新规则、新制度;
3.完善劳动关系型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1)建立劳动关系体性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
(2)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第2个考点 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审判衔接机制
(一)统一仲裁、审判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
1.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
2.逐步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
(二)风流组织部长规范裁审程序衔接
1.规范仲裁受理程序衔接
(1)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没经过仲裁,法院不应受理;
(2)当事人就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向法院起诉且法院立案的,及时告知仲裁委员会,终止仲裁;
2.规范法院财产保全程序衔接
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3.规范法院先予执行程序衔接
(1)裁决先予执行的,向有执行权的法院移送先予执行相关材料;
(2)接受移送的法院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法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共同研究分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形势,沟通协调争议仲裁与诉讼中的受理范围、程序衔接、法律适用标准等问题;
2.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1)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的交流,实现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2)做好裁审对比情况统计分析
建立健全案卷借阅制度;
实行电子案卷借阅或信息平台共享电子案卷,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3.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指导制度
各地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加强对疑难复杂、重大劳动人事案件的研讨和交流,开展类案分析软弱下卧层,联合筛选并发布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在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裁定自由裁量尺度、服务争议当事人等方面的指导作用;
4.建立联合培训制度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举办师资培训、远程在线培训、庭审观摩等业务培训,联合开展业务培训。
第3个考点 集体合同制度(超高频考点)
(22年 单选47)(22年 多74)(21年 单选50)(20年 单选48)
(20年 单选49)(19年 多选76)(19年 单选50)(18年 单选52)
(18年 单选53)(17年 单选51)(17年 单选52)(16年 单选53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本单位职工进行集体协商,可签订集体合同;(17年 单选52)
(一)集体协商的原则和内容(19年 多选76)
1.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作权益;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自动驾驶系统;
2.内容(19年 多选76)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等;
3.要求
(1)职工个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2)集体合同和专项合同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集体协商的代表和程序
(22年 单选47)(21年 单选50)(20年 单选48)(20年 单选49)
(18年 单选52)(17年 单选51)
.集体协商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