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新规解读

2019年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新规解读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新规解读
今日,上海婚假调整,上海结婚的公民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嫁外还增加了7天婚假,这也就意味着婚假总数仍然是10天。
3月1日起,将原先规定的晚婚假7天调整为: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这也就意味着,加上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后,无论是否晚婚,今后上海新人们享受的婚假天数均为10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节选)
链接:
2016婚产假新规
截止目前,已经有12个省份出台了婚产假新规
前出台新计生条例的12个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福建产假最短158天最长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广东4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陪产、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假期最长,为25天,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
广东:
广东于去年制定新的计生条例,明确取消晚婚晚育假。同时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产假。
天津:
在天津市卫计委1月4日对于全面两孩政策的答疑中,提到关于天津晚婚假是否取消的消息。
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
浙江: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安徽:
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5日下午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全面两孩政策在安徽省正式落地。条例取消晚婚晚育假,对于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修改后的条例自1月16日起正式实施。
医患法律关系
广西:
广西明确表示不再保留晚婚假。将陪产假天数从原本的10天增加至25天,成为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省份中陪产假最多的。
广西的新计生条例中对再婚夫妻再生育做出明确规定,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这三类情形经批准均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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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婚产假新规:
2019年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内
容全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内容全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内容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凌慧萍
第36号
过冷水《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月23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呈味核苷酸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佳能s4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二、删除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三、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
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
提供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的鉴定材料。
四、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五、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前,由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
六、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中的“再生育一个子女”以及“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再生育子女”。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后重新公布。
下面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后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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