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复习题参考答案

行政法学复习题
一、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是什么?其特征是什么?(P18)
:(1)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卡因是什么制成的
(2)其特征是: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数量多且十分分散;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交织。
6.行政法律关系是什么?其特征是什么?
:(1)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2)同其他法律关系相比较,有以下特点: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具有不对等性;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所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具有特殊性。
二、行政主体
一、试述行政主体?
: (1)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社会组织(2)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midd3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jdf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行政主体可能在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但在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中,它只是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一方主体),与另一方当事人(对方主体)共同构成相应关系的双方。
5.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4)返还权益;(5)恢复原状;(6)停止违法行为;(7)继续履行职责;(8)撤销违法的行政行
;(9)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10)行政赔偿等。
8.简述我国公务员的概念与范围?
答:(1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2范围: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我国公务员是指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人员。这意味着我国公务员不包括国有企业和一般事业单位的职工。但是,法律、法规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我国公务员包括执政党和参政党机关以及公共社会团体中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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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行为
二、试述行政行为?
答:(1)(第9题)(2)行政行为的分类体系与模式如图(不喜欢图的同学可参看课本153页文字叙述)
9.行政行为的概念是什么?其特征是什么? (P150)
答:(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实现行政目的的一切活动。(行政权说)2行政行为的特征是: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
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3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时代特征:行政行为的服务性,行政行为被认为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相对人的合作下所作的公共服务行为即公务行为;行政行为的从属法律性,行政主体的行政权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一样来源于法律,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行为必须全面、全程地接受法律的监控,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或站在法律之外,如果实施的行政行为违法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抽象行政行为
.试述抽象行政行为?
答:(1)(第2题(1))抽象行政行为,是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学术概念。带有普遍性的观点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其范围包
括行政立法行为和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体是指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这一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机关针对某特定对象采取的行为,具有对象非特定性、效力的未来性和规范的反复适用性三个特征,因此被称为抽象行政行为。(第2题(2))(2) 它的主要特点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是一种制定规则的行为。3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宝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4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
2.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是什么?它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是什么?(P154)
:(1)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针对不特定相对人所作的行政作用,包括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2)区别:对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是以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的。相对人是否特定有时需要界定: 以拘束内容为标准确定;以是否可统计为标准确定; 针对特定物的行为和交通信号。
五、具体行政行为
.试述具体行政行为?
答:(1)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针对特定相对人设定权利义务的行政作用。(2)一个行为要构成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行政权能(权利能力或资格)的存在;一个阿富汗大兵的亡命之旅行政权的实际运用;法律效果的存在;表示行为的存在。(3)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①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和应申请行政行为;附款行政行为和无附款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和负担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作为和行政不作为;独立行政行为和需补充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4)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必须具备行政主体合法、行为权限合法、行为内容合法、行为程序合法和行为行使合法五个条件。但法学思维,没有违法,也就可视为合法。所以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有:a误写;b误算;c表述不明;d机械故障。错误的消除:a行政主体的更正;b复议和诉讼中的认定。 具体行政行为的瑕疵有:a明显轻微的瑕疵;b误重大而明显的瑕疵(主体资格方面、权限方面、内容方面、程序方面);(6)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四个方面。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或附款规定之时,自生效之时起,具有持续的法律效力,至相应法律事实的发生而消灭(内容已实现;期限届满;无效;撤销;废止;其他失
效情形)
六、行政许可
.试述行政许可?
答:(1)(第3题)(2)行政许可的种类:学理上的行政许可分类方法:a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b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c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许可;d权利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等等。实定法上的行政许可类型可分为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五类。3行政许可作为一种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中的主要手段之一,由于其具有将所有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经济秩序及公民权益的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体系的特点,所以成为现代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形式。行政许可制度的积极作用:a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实现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过渡,协调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b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及人民大众的权益,制止不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c有利于保护并合理分配和利用有限的社会、经济资源,搞好生态平衡,避免资源、财力及人力的浪费;d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发展民族经济,保持国内市场的稳定;e有利于消除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因素,保障社会
经济活动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行政许可制度也有某些消极作用,如果不对这一制度加以严密的规范和控制,可能会导致各种腐败现象(行政官员利用权力腐败;商业竞争和职业资格受限等)。因此,减少甚至废止不必要的行政许可制度,加强、完善和健全必要的的行政许可制度,提高许可制度的透明度,明确审批机关的责权分配,建立完备的监督制度,对于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反腐倡廉,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均具有极其重大深远的意义。4)《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建设“有限政府”;信息公开、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便民、高效、优质服务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寻求救济权的保障;对行政许可相对人依赖保护原则的确立;规范和约束权力,保障法制统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民主制约。
3.行政许可的概念是什么?其特征是什么?(P224)
:(1)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规范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2)特征:行政许可是一种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
有限设禁和解禁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⑤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七、行政处罚
.试述行政处罚?
答:(1)(第4题)(2)行政处罚的作用:行政处罚是行政法律规范得以遵守,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得以维护的重要且必要的手段,但它同时也无法替代法律、道德、教育等其他手段在维持秩序方面的作用,具有自身的局限性。因为行政处罚是典型的侵益性行政行为,潜存着分割人们合法权益的危险性,因此,必须为行政处罚设立一系列的制约和原则。3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处罚法定的原则处罚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职能分离的原则一事不再罚的原则。4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决定、制作拟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正式裁决、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专门机构收缴;当场收缴;强制执行)。
4.简述行政处罚的概念、种类与形式?(P271)
:(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2)种类与形式: 人身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者出境、限期出境;财产罚:;没收; 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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