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11年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11年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2.30
【字 号】黔府办发[2011]130号
【施行日期】2011.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1〕13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完善的《贵州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贵州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笛卡尔坐标系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置气象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防救并举、减轻危害;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调有序;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有效处置。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气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贵州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的气象灾害预警和处置工作。
  1.4.1 气象灾害预警。
  一般(Ⅳ级):3个以上市州地普遍出现暴雨,或者出现造成一定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强降水天气,且预计上述地区仍将维持强降水天气;过去24小时全省5个及以上县(市、区)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凝冻天气已持续3天,且影响范围已达25个及以上县(市、区),且上述地区仍将维持凝冻天气。
  较重(Ⅲ级):3个以上市州地普遍出现暴雨,局部出现大暴雨以上强降水,或者出现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强降水天气,且预计上述地区仍将维持强降水天气;过去24小时全省10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凝冻天气已持续5天,且影响范围已达35个及以上县(市、区),且上述地区仍将维持凝冻天气;全省30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重旱以上干旱,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危害,且预计未来将持续或发展;全省35个县(市、区)出现秋风,预计未来将持续或发展。
  严重(Ⅱ级):3个以上市州地普遍出现暴雨,较大范围出现大暴雨以上强降水,或者出现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强降水天气,且预计上述地区仍将维持强降水天气;过去24小时全省15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降雪维持;凝冻天气已持续7天,且影响范围已达50个及以上县(市、区),且上述地
区仍将维持凝冻天气;全省30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重旱以上干旱,对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危害,且预计未来将持续或发展;全省40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秋风,其中10个及以上县(市、区)达到重级以上,预计未来将持续或发展。
  特别严重(Ⅰ级):3个以上市州地普遍出现大暴雨以上强降水,或者出现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强降水天气,且预计上述地区仍将维持强降水天气;过去24小时全省20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降雪维持;凝冻天气已持续10天,且影响范围已达60个及以上县(市、区),且上述地区仍将维持凝冻天气;全省50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重旱以上干旱,对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危害,且预计未来将持续或发展;全省50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秋风,其中10个及以上县(市、区)达到重级以上,预计未来将持续或发展。
  1.4.2 气象灾害响应
  一般(Ⅳ级):灾害性天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众5千至1万人,或农作物绝收面积1至5万公顷,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一定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高速(高等级)公路和国道、省道公路网线路等连续封
闭和处置抢修时间在12小时以内的。
  较大(Ⅲ级):灾害性天气造成3至9人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众1至3万人,或农作物绝收面积5至10万公顷,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高速(高等级)公路和国道、省道公路网线路等连续封闭和处置抢修时间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
  重大(Ⅱ级):灾害性天气造成10至30人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众3至5万人,或农作物绝收面积10至15万公顷,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高速(高等级)公路和国道、省道公路网线路等连续封闭和处置抢修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的。
  特别重大(Ⅰ级):灾害性天气影响重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众5万人以上,或农作物绝收面积15万公顷以上,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特别严重影响,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高速(高等级)公路和国道、省道公路网线路等连续封闭和处置抢修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在其他省份和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省经济社会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
件。
2 组织体系
  2.1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在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应急办)承担省应急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宏观指导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295599在线银行下载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2.1省人民政府成立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气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省人民政府联系气象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人民政府联系气象工作的副秘书长、省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省军区司令部、省武警总队司令部、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
生厅、省林业厅、省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政府新闻办、省烟草专卖局、省通信管理局、贵州电监办、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贵州电网公司、省机场集团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担任。
  2.2.2省气象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在省应急委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与相关省(区、市)气象灾害指挥部在跨区域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的协调与联系;督促和检查各级各有关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省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智能交通网  2.3省气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1 省气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气象局,主任由省气象局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2.3.2 省气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向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报告和向省气象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相关预警信息;与相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专家组研究会商,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并进行灾害影
日照国际海洋城响评估,向省气象应急指挥部提出气象灾害防御对策、协同应对方案和决策依据;完成省气象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管理专家组
  建立特别重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由省气象局牵头,成立省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专家组,为特别重大、重大气象灾害的预警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
3 预防、监测和预警和信息报告
葛洪升  3.1预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2监测
双缩脲试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快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建设。水利、农业、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电力等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配合气象部门共建水文气象监测网、土壤墒情监测网、交通气象观测网、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网、输电线积冰观测网、雷电监测网等系统,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测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9:39: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49676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气象   灾害   应急   天气   造成   工作   贵州省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