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邹颖等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方块电阻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6.16
∙【字 号】湘证监期货字[2008]24号
∙光亮淬火【施行日期】2008.06.16
llr∙【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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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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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邹颖等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湘证监期货字[2008]24号)
你公司报送的《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邹颖同志任职资格申请书》(湘大期字[2008]18号)、《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易杨同志任职资格申请书》(湘大期字[2008]19号)和《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李乐同志任职资格申请书》(湘大期字[2008]20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对邹颖、易杨两位同志拟任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李乐同志拟任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无异议。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