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促进中国贸易便利化对策研究作者:刘洋 谢君平来源:《今日财富》2020年第10期 近年来,国家对检验检疫系统促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方向。因此,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检验检疫系统要求,推进贸易便利化,要检验检疫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鉴于此,本文就检验检疫促进中国贸易便利化对策展开论述与研究。
一、创新检验检疫体制机制
(一)试行食品化妆品预检验制度
有效部位
在示范进口商名单的企业中,其产品在进入我国之前需要先寻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自己的产品进行预检验。企业在进口报检时,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只需预检验检疫报告与相关证书就可允许通过,不需实施抽样检测。对于预检验必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预检验的产品与进口的产品各种信息必须保持相同;预检验由取样到最后得出结果的整个过程中,必须是经过我国的CNAS认可的机构进行,取样、检验方式等方面必须符合我国的标准,在最终的预检验报告中要呈现出其基本的所有信息;预检验需要在产品进口检验检疫之前做好。un38.3
食品农产品在通关之后需要运往备案监管库,而后检验人员要对这些农产品进行现场检验与抽样检测。经过检测之后合格后,农产品才可运出备案监管库。预检验合格的农产品,而且在报检时能够将预检验的正本资料提供出来,检验时相关的项目可省略,预检验的结果可以作为判定依据。对于那些无法提供预检验报告的农产品,则需要按照常规的程序进行检测。食品农产品外面包装上所贴的中文标签经过检验是合格的,或者在修改之后合格的,在现场检验为合格的,可以出具卫生证书。 (三)推行保税贸易检验检疫新机制
依据保税区贸易的特点,需要随时改革检验检疫监管机制以适应其发展。对于需要出口的货物要经过保税监管库,开展分批核销的预检验模式,借助于视频监控或者流动人员的监管,保证对出口货物的全面监管,实现保税区贸易便利化。
用褪笔写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