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卫生部贯彻2011-2020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自国务院发布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我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善;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实现两纲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2.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3.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之间的妇女儿童健康差距,促进妇幼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
二、目标
(一)总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15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2/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和14‰。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和13‰。
(二)具体目标。
1.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
1)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微量元素与人体健康
 
2010
指标区间
2015年下降幅度(%
2020年下降幅度(%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0
稳步下降
稳步下降
10-19.9
10
15
20-29.9
25
30
30-
35
40
婴儿死亡率(‰)
<10
5
10
10-19.9
10
20
20-
15
3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
5
10
10-19.9
15
20
20-
20
25
2)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3十二烷基硫酸钠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
4)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降低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婴儿和空中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6)提高婚前保健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50%以上。
7)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
8)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
9)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3.预防控制妇女儿童疾病。
1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11)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12)控制儿童常见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
13)控制妇女艾滋病和性病新发感染。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70%,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14)纳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
燃烧海洋上的海盗
15)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疾病患病率。
16疟疾疫苗)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4.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
1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控制巨大儿发生率。
1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19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控制儿童肥胖发生率。
2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21)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5.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
22)省、市、县三级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建设的妇幼保健机构。
23)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妇产科和儿科。
2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达到建设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母婴安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并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促进住院分娩率的提高和稳定。
一汽佳宝6371加强助产技术准入与管理,规范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实施高危妊娠分级管理,落实危重孕产妇评审和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能力,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通道。提高农村地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能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专栏母婴安全行动
1.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
2.在院前急救网络中加强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能力建设,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通道。
3.支持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监测网络建设。
 (二)防治出生缺陷。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推行一级防治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广泛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广泛开展婚前保健和咨询指导,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完善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服务质量。规范孕前咨询和孕前、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指导城乡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及多种营养素,预防神经管缺陷。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落实二级防治措施,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和产前诊断水平,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加强三级防治措施,减少先天残疾的发生。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网络,逐步提高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加强确诊病例的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率。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开展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研究,掌握出生缺陷现况和变化趋势,为出生缺陷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专栏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
1.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行动。
2.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及多种营养素。
3.加强产前诊断能力建设,健全产前诊断网络。
4.支持省级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建设,健全筛查网络,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
5.支持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建设。
 (三)促进生殖健康和防治妇女常见病。针对妇女生理特点,普及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规范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逐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完善妇女医疗保障,逐步将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等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干预和,开展喂养、心理等方面的指导,实行跟踪管理。
(四)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强化流动儿童、边远贫困地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扩大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规范儿童保健和儿科诊疗行为,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重点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现场急救、危急重症患儿处理和转诊能力。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儿童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的研发和生产,扩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科用药的品种和剂型范围,完善常用药的儿童用法用量。
实施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强预防儿童伤害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社区提高儿童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对儿童的保护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和心理康复等服务。加强对铅、镉等重金属污染危害儿童健康的监测和救治。
(五)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健康管理,广泛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预防和控制视力不良、听力损失、龋齿等疾病的发生。加强托幼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管理,深入开展儿童营养与膳食、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青春期保健以及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帮助儿童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改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卫生环境和条件。提高农村地区学校卫生饮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
(六)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大力开展营养与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饮食习惯。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提供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合理补充营养素,预防和孕产妇贫血等疾病,减少低出生体重和巨
大儿的发生。落实婴幼儿喂养策略,强化爱婴医院管理,促进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与营养素补充指导,促进合理添加辅食,预防和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干预。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1:21: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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