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郑州牧专教务管理
【公布日期】
【字 号】鄂政办字[2012]19号
【施行日期】
op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字〔2012〕19号)输油管线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旗内各大企业:
  经旗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旗林业局制定的《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
  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旗委、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现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市委二届十六次全委会议和全市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目的,以科技为先导,以法律为保障,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的原则,坚持生态立旗发展战略,打造生态优良,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努力实现鄂伦春自治旗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目标。
  二、总体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自然和谐,森林与草原相拥;有进有退,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理念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通过实施城乡森林生态建设工程,林区、农区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河流湿地生态建设工程,绿廊道生态建设工程,有效保护和恢复天然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高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我旗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旅游产业化进程,实现特产业富民目标;达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呼伦贝尔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
落实“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建设理念,城乡互动,分区施策,力争2013年全市“创森”工作通过国家验收,2014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二)阶段目标
  1、一期目标(2009-2012年):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各项生态工程建设,使各建设工程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乐视云视频  2、二期目标(2012-2020年):全面落实《鄂伦春自治旗十二五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实施《阿里河镇总体规划及新区规划》、《大杨树镇总体规划》、《鄂伦春族民族原生态文化保护区规划》和《鄂伦春自治旗旅游总体规划》,实施建设与“创森”相结合,提高绿地比重,持续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基本形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实现资源增长、生态优良、产业发达、文化丰富、人民增收致富、山清水秀的发展目标,使鄂伦春自治旗成为一颗更加璀璨的绿明珠。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乡镇、各驻地企业局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呼伦贝尔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建设项目规划。要对在建和拟建项目工程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对完成项目进行核查,对绿化率不达标的项目工程,要进行补植补造,确保绿化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二是抓好镇区绿化美化工程。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在镇区绿化上,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科学规划城市绿地,加大广场、街道、商业区、居民区等重要节点绿化;要统筹推进镇区内现有公园和广场的改造扩建,因地制宜建设街头绿地和市民公园,尽可能多的为居民提供“花园式”休闲娱乐场所;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改造重点街区道路绿化。在城乡周边绿化上,要依托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营造各种纪念林,加快绿化步伐。在道路绿化上,要在国省干道两侧以及主要公路、铁路两侧建设一定宽度的林带,使之成为通道的生态屏障和绿风景线。
  三是认真做好管理管护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建管并重原则,把科学有效的管理管护贯穿于“创森”工作的始终。在大搞绿化的同时,要加快研究制定有关林地、林网、绿地
中国海洋石油报社、公园等方面的管理管护办法和措施,落实明确的管理管护责任,坚决杜绝边建设边破坏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好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四、工作步骤
  (一)创建实施阶段(2009年-2013年)
  1、成立旗“创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从旗林业、住建、交运、水务、国土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综合、工程、宣传、督查四个推进组,具体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任务分解下达、工作督导检查和宣传动员等日常工作。
  2、编制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鄂伦春自治旗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3、召开“创森”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旗范围内广泛发动、全面动员,以动员大会为起点,吹响创建森林城市的号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动员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企业职工、部队战士、城市居民、学校学生、广大农猎民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中来,形成“人人知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面参与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社会氛围。
造船生产设计
  4、进入“创森”实施阶段,基本达到验收标准。按照《呼伦贝尔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全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大会要求,全面开展大规模的植树造林、种花种草绿化美化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二)组织迎检、验收阶段(2013年-2014年)
  1、查漏补缺。完善各项硬件设施及实施规划的各项工程,边施工边自查边整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2、汇集资料,建档立卷。完善各项工程资料和考核资料的档案,包括:规划、实施方案、设计、城市森林指标体系调查报告、总体工作总结、“创森”工作主要环节的各类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各类林业规划等;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4:40: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48115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森林   城市   国家   建设   生态   工作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