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教育信息技术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教育信息技术交叉学科(99J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专业博士生,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研究型、高层次教育信息化专门人才。其具体要求是: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马列主义素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能立志为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2、掌握坚实宽广的教育信息技术基础理论和本研究方向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本学科最新理论和研究成果,把握学科发展前沿动态;能够在教育信息技术领域开展具有创造性的研究工作。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的使用外语进行文献阅读、论文撰写及国际学术交流。
二、研究方向
教育信息技术是华中师范大学于2011年获批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交叉学科,现有博士生导师7人,教授11人。教育信息技术是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教育、管理科学与工程和艺术等学科基础上,伴随着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中的广泛深入应用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综合性、交叉性学科。教育信息技术在“以学生为主体,以学习为中心”的教育理论指导下,围绕信息时代数字化学习环境、学习方式、学习技术、学习工具和学习内容等来研究信息技术与教育的结合规律和特点,探讨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最佳融合方式和技术手段,为培养创新人才、推动教育创新和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手段。
教育信息技术学科设置有教育信息化战略规划与标准、数字化学习技术、智能学习技术与知识服务、多媒体信息处理与通信、数字化学习资源、教育信息化管理与工程等6个主要研究方向。
1.教育信息化战略规划与标准
该方向在对国内外的教育信息化现状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国教育信息化的总体战略、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和保障体系等,以构建教育信息化战略发展服务平台和战
略规划决策支持系统,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一个决策咨询的环境和信息平台。同时,从学习资源、学习者和学习技术等角度出发,该方向还研究制定可供我国教育领域各层次、各种对象使用的教育信息化标准,以实现学习资源的互交换、学习系统的互操作,支持资源的共享。
2.数字化学习技术
该方向在相关教育理论和教育标准的指导下,研究如何构建包括教室、家庭和户外在内的、物理学习空间和虚拟学习空间并存的数字化学习环境、如何将技术以最佳的方式融合到学习过程,以及如何将技术与学科学习深度融合,以提升学习效率,支持多样化的学习方式,构建泛在学习环境。
3.智能学习技术与知识服务
该方向主要从事智能教育软件的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智能辅助学习系统的设计与开发等,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自动推理技术、动态几何技术、自动出题与解答技术、虚拟仿真技术、交互式软件设计技术,以及与具体学科深度融合的智能辅助学习系统研发,以提高教师的备课效率和教学质量,帮助学生开展自主式和探究式学习。
4.多媒体信息处理与通信
该方向主要从事网络多媒体信息传输和处理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内容包括:IPTVP2P等适用于多媒体传输的网络支撑技术、流媒体传输技术、音视频编码和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多媒体信息内容检测和安全防范技术等。
5.数字化学习资源
该方向致力于研究信息技术与学习资源融合与创新的理论与技术,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艺术与创意在数字化学习资源创作中的应用,动画、游戏、虚拟现实和交互式仿真学习资源的创作技术,基于学科工具的学习资源制作技术,学习资源跨平台迁移技术,实现不同学习资源共享的可重用构件技术等背包问题论文
6.教育信息化管理与工程
该方向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将管理科学和系统工程的思想方法应用到各级别的教育信息化工程管理与监测、教育信息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估、网络信息监测以及预警理论与系统研发等领域之中,为教育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供决策支持、解决方案和实效反
馈,推动我国教育信息化的进程。协议分析器
三、基准学制、学习年限与总学分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基准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兼顾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的前期工作),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博士生不允许提前毕业。
教育信息技术博士总学分18学分(16学时/学分),其中课程学习14学分,实践环节4学分。
1)公共必修课程雨水口2门,6学分,其中外语课程4学分,政治课程2学分。
2)一级学科必修课程21门,2学分,为本专业必修课。
3)二级学科必修课程31门,2学分,为本专业必修课。
4)选修课程,每名博士生可选修2门课程,4学分。
5)实践环节4学分,其中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各聚丙烯酰胺凝胶2学分。
硕博连读的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7年,总学分合并计算。
四、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达到1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14学分,教学实践与学术活动环节共4学分。
具体课程信息见《教育信息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五、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挂职锻炼、学术活动等,总分4学分。
教学实践必须面对本专业本科生,一般安排在第2学年进行,教学实践内容可以是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辅导或协助指导本科生课程设计和毕业论文,工作量不低于一门4学分课程的学习量,已有3年相关工作经历的硕士,可以免修教学实践。
学术活动要求必须参加本学科的学术活动8次以上,其中城市经济学1次必须是校外学术活动,每次都
要有2000字以上的学习报告,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术活动考核表》。
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导师和导师组进行考核,确定合格或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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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研究
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信息技术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应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培养应突出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寓教于研,将科学研究贯穿于培养全过程。正常毕业的博士生学制三年, 科研达标条件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及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出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
教育信息技术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过程包括选题、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标准审核、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博士生在博士课程学习过程中开始博士论文的选题;确定选题后,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需要提交开题报
告;学位论文科研过程中,需要提交学位论文中期报告,中心学位委员会进行中期检查或根据需要组织研讨答辩;通过学位论文评阅,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博士生,导师组织博士生论文预答辩,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学位论文答辩。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0:24: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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