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及其特点

俄罗斯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及其特点  
2007-01-13 12:11:56|  分类: 国防工业|举报强调结构|伊斯兰国字号 订阅
近年来,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俄罗斯加大了对国防工业的调整力度,在管理体制、企业整合、装备采购、武器发展、军品出口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计划及改革措施,逐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独具特的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之路。
一、俄罗斯国防科技工业体系
——国防工业产业结构体系。
俄罗斯继承了前苏联70%以上的军工企业,80%的科研能力,85%的军工生产设备和90%的科技潜力,国防工业体系庞大,国防工业基础雄厚,门类齐全,科研、生产能力强大,是世界上唯一能够生产所有武器及武器零部件的国家。现有国防工业企业约1630家(不含原子能部所属企业),军事科研机构650家,从业人员300多万人,其中科技人员60多万人。
从武器装备的部门结构上看,除了生产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等特种生产部门外,俄
罗斯国防工业产业结构体系可分为9大门类:第一类是生产各种作战车辆的企业;第二类是生产炮兵武器的企业;第三类是生产步兵武器的企业;第四类是生产火箭和导弹武器系统的企业;第五类是生产C3I系统的企业;第六类是生产弹药和弹头的企业;第七类是生产各种空战兵器,包括各型军用飞机和直升飞机的企业;第八类是生产海战武器(包括航空母舰)的企业;第九类是生产航空器材的企业。
热带雨林事件
——企业组织体系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俄罗斯国防工业生产体系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逐步形成了一个由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混合型经济体系。有三大类别:第一类,是以军品为主的国有制企业。这类企业由国家重点保护,是各个军工行业中的骨干企业。这类企业有700家左右,占总数的43%,其中273家禁止股份制化。第二类,是军民品并重的国家参与的股份公司。此类公司在生产军品的同时,积极扩大民品生产,大多数公司的民品生产比例超过公司产值的一半以上。国家拨款只占20%—25%,其余的经费主要靠军品出口、生产民品及与国外合作研制新产品获得。这类企业目前有470家,占总数的29%,其中165家禁止出售国有股份。第三类,是完全私有化的企业。此类企业一般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在军
工生产中不很重要的军工企业。其产权为私人所有,已完全私有化。目前有460家左右,占总数的28%。对这类企业,政府只根据合同拨款。
——国防科研体系
俄罗斯国防科学技术体系配套能力强,能自行开发、研制、设计和生产各种武器装备。和苏联时期相比,俄罗斯的国防科学技术体系有向国防部统一归口管理的趋势,国防部已经掌握了武器装备发展的规划计划权、费用管理权以及采购权,主要通过招标制向国防科研院所、设计局、军工综合体和生产企业下达有关国防科技方面的任务。国防部武装力量装备部是俄国防科技体系中实施武器装备科研和生产的政府执行部门。俄罗斯的四大军种均设有装备技术部,其任务是根据本军种的需要,进行武器的战术和技术论证,向国防部武装力量装备部提出战术技术任务书;围绕部队的装备的需求开展预研工作;对投产前的新武器装备进行严格的试验等。除国防部外,在俄政府中,俄总统对国防科学技术体系总负责。俄联邦委员会所属“安全与国防问题委员会”和国家杜马所属的“国防委员会”也对国防科技发展战略以及军事装备和生产等问题做出决策性意见。俄罗斯目前约有650家各类国防工业科研机构,60多万科技人员(另有约40万人流向国外)。俄罗斯国防科研体系主要由
四个层次的科研机构组成,一是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有茹科夫斯中央空气与流体动力学研究院、巴拉诺夫中央航空发动机研究院、全俄动能物理科学研究院联邦研究中心、全俄航空材料研究院、格格莫夫飞行试验研究院等11家。这些科研机构是俄国防科研各领域的主要力量,其所需经费约3/4由国家拨款,其余的靠自筹解决。主要职责是:承担前瞻性强、国防科研重大项目的研究、对设计局提出的设计方案作国家级鉴定、对武器装备的性能、安全性做出权威性的最终结论、编制国家国防科技发展大纲、制订标准和其它一些国家规定性文件等。二是为各行业服务的部门级国防科研机构,这些科研机构国家不拨款,其研究经费主要通过合同方式获得,是国防科技各相关专业领域的科研机构。三是各企业集团自身的科研机构以及大学科研机构。各企业科研机构主要围绕产品型号设计和生产开展研究,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四是大学科研机构,主要是进行基础性研究,并且以合同方式承接国防企业和研究院的科研项目。
——宏观管理体系
俄罗斯独立后,为加强对国防科技工业的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一直在对其原有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改革。总趋势是国防科研和生产的规划和费用管理权以及军工产品的出口
权逐步向国防部集中;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由多个国防科技工业部门的设置向国家综合部门融合。1997年俄撤消了国防工业部,将其大部分职能移交给俄经济部,少部分职能移交给俄国家邮电和信息委员会。1999年,俄又成立了弹药管理局、常规武器管理局、舰船制造局和控制系统管理局、航空航天局。这五个局接管了经济部的国防工业管理职能。鉴于核工业的特殊性,俄核工业由原子能部独立领导和管理。
具体的管理机构可分为国防部和其他政府部门两个系列。国防部系列:总统—国防部—总装备部—各军种装备技术部—相关生产科研机构,主要掌握国防工业科研规划、费用管理、采办预算及采购等权力,并正在逐步实现对武器装备科研和生产的统一管理,推行在竞争基础上的合同订货体制。其他政府部门系列:总统—国家安全会议—联邦工业、科学技术部—五个国防局—相关生产科研机构。另外俄罗斯还组建了民间性质的“俄罗斯国防企业联盟”。该联盟在议会中占有席位,代表各国防企业的利益。通过议会同与国防事务有关的委员会、政府部门及军方保持接触,同时它也是有关国防工业问题的重要咨询和协调机构。
为规范装备的研制和生产质量,国防部总装备部明确规定:装备从意向性项目到论证、设
计、生产、验收等程序都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分阶段进行,将科研设计工作改为招标制,选择性能和费用最理想的产品设计方案,不准采购陈旧的系统;通过生产厂家与用户直接联系的办法来供应部分军用产品;规定只有各军种的定货主管部门才有权签订国防产品的合同;在采购工作中必须保证武器装备的标准化和通用性等。
——军品贸易体系
俄罗斯军品易贸体系历经了从集中到放权,又逐步走向集中与放权相结合的改革调整过程。为统一管理对外军贸,提高俄罗斯与外国军事技术合作特别是军品出口的效率,消除利益之争,2000年普京政府将对外军事技术合作的职能划归国防部承担,在管理体制上形成“俄联邦总统——俄联邦国防部——对外军事技术合作委员会——俄罗斯国防出口公司——企业”的纵向管理格局。并将俄罗斯国家武器和技术兵器进出口公司和俄罗斯工业出口公司合并,成立俄罗斯国防产品出口公司,集成80%以上的国防产品的出口额。在加强集中的同时,俄也注意集中与放权的结合,充分发挥一些小军贸公司和军工企业的作用。如米格(歼击机)、安泰(防空导弹系统)等占武器出口总额的15%。俄罗斯军品贸易体制的改革起到了明显的成效。2002年俄出口迅速增长,其销售额占世界军火贸易总额的36%。成为世界最大军火供应商。
上海通用景程——国防工业法律体系
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和国防工业私有化改革过程中,为保证国防工业的顺利发展,制订了多部涉及到国防工业的法律、法规和法令,如《国防法》、《武器法》、《俄联邦国家军事订货法》等有关武装力量的法律。同时,还有专门为国防工业制订的法律、法规和法令,如《国防工业法》,便是规范和促进国防工业改革与发展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它与1991年出台的《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国防工业军转民法》,1993年颁布的“关于稳定国防工业企事业单位经济状况和保证国家国防订货的措施”第1850号总统令,1993年8月俄议会正式通过的《俄罗斯联邦航天活动法》,1994年颁布的《俄联邦关于配置国家所需商品及服务订货的竞争法》,2000年制订的《关于对配置国家所需商品及服务订货开展竞争进行监督的规定》,2001年出台的《关于编制并实行国家所需产品名录的规定》等形成了一套基本完整的国防工业法律体系。确保了国防工业改革和发展有法可依。
二、俄罗斯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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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总统领导下的、较为集中的国防工业管理模式
其他与其它为了改变经济部、邮电部、航天部、外贸部等职能部门,都对国防工业进行管理而造成管理环节多、关系协调难等影响国防工业发展的问题,俄罗斯大力调整了国防工业管理体制,撤并了一些部门,并将各职能部门管理国防工业的职能集中起来,实行总统领导下的纵向管理模式。如,2000年12月,普京总统签署命令,国防部接管以前由工业、科学技术部承担的与外国军事合作的职能,构成总统——政府——军贸公司组成的三级纵向管理体制。又如,对建国初期的总统——国家安全会议——国防工业跨部门委员会——各职能部——各有关局——相关生产科研机构的管理环节进行压缩,减少了中间层次。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权力呈现两种走势:一是国防科研生产的规划及费用管理权有逐步向国防部集中的趋势;二是国防工业部门管理体制有由多个专业部门管理的设置向国家综合部门管理的设置转变的趋势,逐渐形成了总统领导下的、较为集中的国防工业管理模式,即:
国防部系列:总统——国防部——总装备部——各军种装备技术部——相关生产科研机构
政府部门系列:总统——国家安全会议——联邦工业、科学技术部——五个国防局(弹药局、常规武器局、控制系统局、造船局、航空航天局)——相关生产科研机构
对外合作系列:总统—-国防部-—对外军事技术合作委员会—俄罗斯国防出口公司—企业。
——在对国防工业进行战略重组的基础上,打造企业集团
俄罗斯制定了“2002—2006年国防改革和发展”计划,决定对国防工业生产体系进行大规模重组和调整,形成大型企业集团。到2006年将在10个专业领域形成41—55家企业集团,解决国防工业生产体系的力量分散问题。
——国防工业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化、股份化、私有化
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实行优胜劣汰;将大部分国有国防工业企业改造成股份公司;并允许私人、外资进入国防工业企业领域。在出口导向型企业的基础上成立控股公司,然后计划到2004年将国防工业企业的数量减少一半,并吸收国家、私人的投资和外资,对企业集团进行股份化,股份公司由957家减少到247家。
——企业向军民兼容方向发展
能军能民是俄罗斯国防工业的发展方向,因此,俄在重视军品生产的同时,更重视民品的生产。2001年军工企业民品生产规模增长16.5%,民品产值在全部军工企业产值中的比重
2000年和2001年分别为44%和47.8%。俄罗斯国防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经济增长、外汇来源以及经济领域几乎所有重要部门——运输业、无线电通讯、燃料动力综合体和卫生保健等部门的技术更新,都取决于国防工业企业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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