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风暴潮海浪海啸应急预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风暴潮海浪海啸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9.09
【字 号】北政办[2011]217号 宿迁网络问政
【施行日期】2011.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风暴潮海浪海啸应急预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2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寒水石>slic
  《北海市风暴潮海浪海啸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北海市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应对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防御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的应急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有效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沿海县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应急预案》、《北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japanese movement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近海和沿海地区的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灾害防御。
  1.4工作原则
借代
  1.4.1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快速反应
  在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的预警预报和防御工作。建立行政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洋灾害预警报和应急处置的工作要求。
  1.4.2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规范运转
  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市、县(区)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实行工作责任制,规范各项应急响应流程,切实将应急职责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确保应急工作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1.4.3 加强监测,及时预警,减轻灾害
  对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实行高频率、高密度的监视监测,及时掌握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发生、发展动态,快速做出预测预警,为防灾减灾提供决策支持。
  1.4.4 以防为主,防、避、抢结合
  防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以防为主,防、避、抢结合。
2. 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
  北海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负责海洋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局。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海洋局、公安局
、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气象局、地震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安监局、无线电管理处、港务局、旅游局、交通局、教育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广电局,北海供电局、北海海事局、南海救助局北海基地、北海军分区、武警北海支队、合浦县人民政府、海城区人民政府、银海区人民政府和铁山港区人民政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专家组等工作部门,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局。
  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按工作需要分组如下:
  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工作。具体负责传达、贯彻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指挥部指示召开有关会议、制发文件;收集、上报和通报相关信息;按照规定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负责与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联系应急专家组。牵头单位:市海洋局;成员:市海洋局相关工作人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络员、预案应急专家组组长。
  抢险救灾组:指挥或者组织海上作业人员、船舶靠岸避灾,沿岸高危地带众撤离,加强沿岸堤坝巡防;负责加固堤坝、疏散人员、清理现场,搜索营救被困众和受伤人员,发动基层干部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质的运输工作。牵头单位:市、县(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地震局、北海海事局、
北海军分区司令部、武警北海支队、南海救助局北海基地、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港务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
  众生活组:负责制定实施受灾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质保障措施,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因灾倒房众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受和安排国内捐赠、国际援助,处理涉外事务,处理遇难者善后事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成员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气象局、北海供电局、市发展改革委。
  监测监视组:负责风暴潮、海浪、海啸监测和相关次生灾害防范,做好风暴潮、海浪、海啸的观测、监测和预报预警;调集必要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及时发XXX报告灾害发展趋势。牵头单位:市海洋局;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北海海事局、县(区)人民政府、广西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市环保局。
  卫生防疫组:负责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伤员转运护送;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
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成员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交通局、武警北海支队、县(区)人民政府。
  基础设施保障组:负责铁路、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供电、供水、工期、通信等设施抢修维护;组织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协调运力,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牵头单位:县(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市风暴潮海浪海啸应急预案成员单位。环球记者连线
  社会治安组: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成员单位:武警北海支队、县(区)人民政府。
  应急专家组:负责对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警报发布、应急预案启动等方面提供建议和业务咨询。牵头单位:广西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成员单位:市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市气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水利局、北海海事局、市港务局,市有关部门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3.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预防预警
  3.1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预防预警技术支持
  由广西海洋监测预报中心牵头,组织气象、水文、地震、防汛等相关部门的技术力量组成预警技术支持系统。负责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监测实时资料的采集、传输、会商、预警报制作。
  3.2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3.2.1 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分别表示特别重大海洋灾害、重大海洋灾害、较大海洋灾害、一般海洋灾害,颜依次为红、橙、黄和蓝。
  (1)风暴潮灾害I级应急响应(红)
  受热带气旋(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下同)影响,预计未来北海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灾害Ⅰ级警报(红),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风暴潮灾害Ⅱ级应急响应(橙)
  受热带气旋影响,预计未来北海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不含)-80厘米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个小时发布风暴潮紧急警报发布风暴潮灾害Ⅱ级警报(橙),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风暴潮灾害Ⅲ级应急响应(黄)
  受热带气旋影响,预计未来北海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0厘米-30厘米的高潮位时;或受热带气旋影响,预计未来北海沿岸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0厘米(不含)-30厘米的高潮位,同时风暴增水达到120厘米以上时,前者至少提前12小时发布风暴潮警报,后者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灾害Ⅲ级警报(黄),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风暴潮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蓝)
  受热带气旋影响,预计未来北海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0厘米(不含)-30厘米的高潮位,同时风暴增水达到70厘米以上时,
应发布风暴潮灾害Ⅳ级警报(蓝),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3:25: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46969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应急   灾害   风暴潮   海啸   单位   工作   北海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