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卫生类执业资格考试学历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卫生类执业资格考试学历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4.08.03
【字 号】粤卫[2004]161号
【施行日期】2004.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卫生类执业资格考试学历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卫〔2004〕16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卫生类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管理,严格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准入制度,明确和规范执业准入的学历要求,现就执业资格考试学历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历认定政策依据
  卫生类执业资格考试学历认定主要以下列相关文件为依据:
  ㈠《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27号)
  ㈡《卫生部关于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卫医发〔2002〕111号)
  ㈢《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㈣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通知》(卫科教发〔2001〕212号)。
  ㈤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1〕139号)。
  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的通知》(教职成〔2000〕8号)。
  ㈦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的通知》(粤卫〔2003〕355号)。
周中明  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计委、高教厅关于调整中等医学教育规模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8〕26号)。
  二、医学类专业认定
  ㈠高等医学教育医学类专业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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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医学教育医学类专业(本、专科学历)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民族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及预防医学,现阶段还包括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
  上述专业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㈡中等医学教育医学类专业学历
  1、普通中等卫生学校2001年以前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包括:社区医学(含急救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诊断、妇幼卫生、中医(含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等。
  根据中等医学教育专业结构调整有关文件要求及教育部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从2001年起,取消中等医学教育(含中专自学考试)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等医学类专业设置,并停止招生
  据此,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取得中等卫生学校医学类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中医、中医骨伤、中医康复保健等专业学历除外)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人员,就读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学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中等卫生学校,其所取得的医学类专业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该条款适用于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的通知》(粤卫〔2003〕355号)中规定的参加中等医学学历教育的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新增“卫生保健”专业,其主要培养对象为乡村医生。据此,凡是在职在岗乡村医生,其取得的普通中等医学教育“卫生保健”专业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三、各级各类成人教育学历认定
  1、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其入学
注册的国内外、非在职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注册的学生,其毕业后取得的卫生成人中专和中专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护理、药学、医技类)专业学历,可以作为相应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具体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执行。
  四、无线电能传输微核跨省招生学历认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计委、高教厅关于调整中等医学教育规模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外省学校来粤招生和开设教学点(分校)。外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自学考试)在我省招生,须按有关规定报省计划、教育、招生部门备案后才能安排招生计划。据此,列入我省计划、教育、招生部门的跨省招生计划,并取得医学类专业学历的毕业生,其学历可以作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依据(但必须提供跨省招生计划批文或相关备案资料)。计划外招生的一律不予承认,其毕业生取得的学历不能作为医师资格报名的学历依据。
  五、学历证书认定
杨宝璋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证书鉴定部”是省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历证书认定机构。对有异议的学历证书,可要求持有人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方予确认。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证书鉴定部”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三楼
广东省卫生厅 现金支票用途填写
二○○四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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