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中医美容论文
postadult∙【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9.07.16
∙【文 号】卫医考委发[1999]第2号
∙【施行日期】1999.07.16
双面英雄∙【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网络数字电视直播【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名称及代码的批复
渝安集团 (卫医考委发[1999]第2号)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你中心卫医考函发[1999]第23号收悉,经研究,请按核定后的名称及代码执行。特此批复。
附件: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名称及代码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及代码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及代码编制说明
1.考试类别代码长度共2位。
2.第1位是考试类别代码:
临床为1;
口腔为2;
公共卫生为3;
中医师为5;
蒙医为6;
藏医为7;
无水硫铝酸钙 维医为8;
中西医为9。
3.第2位是考生级别类别编代码:具有规定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的代码为1;具有规定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的代码为2;师承或确有专长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的代码为
3;师承或确有专长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的代码为4。(师承和确有专长为中医类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