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偶然防卫作者:朱 曈来源:《商情》2009年第27期 [摘要]偶然防卫是大陆法系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对其正确认识,不仅对于完善刑法相关理论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也能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本文试从偶然防卫的概念、性质及处罚等角度展开分析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并提出相应观点。 自制保健茶 [关键词]偶然防卫 特征 性质
一、偶然防卫的概念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偶然防卫,一般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防卫的意思文学批评著作
,也没有面临紧急不法侵害的认识,客观上却起到了正当防卫的效果。 二、偶然防卫的特征
从偶然防卫的行为特征方面分析,一般有这样三个特点:
1.不法侵害行为发生的同时性
这是偶然防卫的时间要素,是指行为人实施的非法行为与其即将要施加的对象的非法行为在发生上具有同时性。比如张三正准备杀李四时育贤实验学校初中部
,王五在后面对张三开了一,将其打死。 2.行为人主观上的无认识性
这是偶然防卫的主观要素,如果行为认识上有预见性,就不符合偶然防卫的构成要件了。例如,甲与乙积怨很深,某日发生激烈冲突后,甲回家拿了手打算去杀乙,两人在路上正好碰上,甲先开杀死乙但开时不知乙的右手已抓住口袋中的机正准备对其射击。甲的偶然防卫行为正好保住了本人的生命。但甲的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并没有认识性。
3.客观上阻止了另一不法侵害行为的效果性
即偶然防卫在客观上产生了保护他人利益的效果。例如,甲正准备杀乙时,丙在后面
对甲先开了一,将其打死。而丙在开时并不知道甲正准备杀乙,纯粹是出于报复泄愤的目的杀甲,结果却起到了保护乙的生命的作用。
三、偶然防卫性质的历史考察
对偶然防卫的定性,太乐唱录机中外刑法学理论基本上存在以下三种不同的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