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6.28
【字 号】沪人口委[2010]30号
【施行日期】2010.06.28
高校实行什么的校长负责制【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人口委〔2010〕30号)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
  现将《上海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
ka5q1265  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推动优生促进工程深入开展,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上海列为城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单位的要求,参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家优生项目试点通知》)精神,市人口计生委决定开展上海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本市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重大意义
  生育健康聪明的孩子,是所有家庭共同的期盼。出生缺陷儿的诞生将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直接影响家庭生活质量。优生是最大的民生,计划生育既要体现生育数量的计划,更要提高孕育质量,帮助生育健康的孩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之一,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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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出生缺陷发生形势严峻,出生缺陷发生数量逐年上升,出生人口素质状况不容乐观。2007年以来,本市人口计生系统发挥覆盖城乡的管理服务网络优势,在全国率先开展孕前检测试点、孕早期干预以及0-3岁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等系列优生优育工作,探索特大型城市优生促进服务管理模式取得了重要进展。当前,按照国家优生项目的统一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有助于完善、提升本市优生促进工作的水平,扩大服务人覆盖面,从源头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试点范围、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综合考虑申报区县的实际情况,确定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闵行、宝山、浦东、松江11个区为上海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级试点区。同时鼓励其他区(县)选择部分街镇开展试点。
  试点地区要积极探索建立以人口计生部门牵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长效机制,包括孕前检查机构和社区分级提供咨询随访服务的规范和长效机制,孕前检查服务质量控制的长效机制,信息化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成效评估的方式等内容。
  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为基础、以专业服务机构为依托的优生促进工程分级服务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家支持、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优生促进工作机制;力争让每一对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孕前优生指导服务覆盖率达到80%;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三、目标人、服务内容和服务原则英国清教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项目的目标人是:试点地区符合生育政策、本市常住人口中计划怀孕的夫妇。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项目的服务内容是:试点区(县)为目标人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试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完整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育全过程的随访服务,共计19项,其中医学检查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服务规范》)。对于新婚登记时就有怀孕计划的夫妇,可以同时进行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相同的项目不再重复检查。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要遵循科学规范、适当拓展、知情自愿和严格保密的原则,按照《国家优生项目试点通知》和《技术服务规范》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试点工作。
  四、服务机构和费用结算
  试点区(县)承担孕前优生医学检查的定点服务机构,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选定,双方应通过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管理要求等。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构要承担组织发动、信息登记、宣传指导和咨询随访等服务项目。
  试点区(县)应按照国家优生项目“政府采购低成本、高效益”的原则,由人口计生部门与定点服务机构协商确定购买服务结算标准和方式。
  五、工作流程
中国司法独立  (一)确定目标人
  1、居(村)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负责收集辖区内常住人口中拟怀孕夫妇信息,每月汇总报送街镇人口计生部门;街镇人口计生部门确定计划怀孕夫妇名单后,反馈给居(村)委人口计生干部。
  2、街镇人口计生部门定期从市人口与计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辖区内新婚夫妇名单,下发到居(村)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作为掌握计划怀孕夫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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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可通过派驻“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的咨询人员,在新婚登记环节了解新婚对象准备生育的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告知街镇人口计生部门。
  4、区县、街镇人口计生部门也可以通过新婚学校、孕前俱乐部等活动平台,以及流动人口信息交换系统等渠道,获取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告知街镇人口计生部门。
  (二)开展分级服务
  1、居(村)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负责向辖区内拟怀孕夫妇发放优生相关宣传指导材料,包括孕前自评表等,协助街镇咨询指导员开展健康教育,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协助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办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单》;协助定点服务机构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
  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负责对计划怀孕夫妇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宣教资料发放,开展媒体宣传和版面宣传,组织优生知识讲座等,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填写《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以下简称《家庭档案》)的“基础信息”;指导服务对象通过自评表或风险评估系统进行孕前自我风险评估;与准备怀孕夫妇签订《知情同意
书》;办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单》(参照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指导服务对象填写孕前检查表中的“一般情况”部分,预约检查时间,告知服务对象携带已填写的表单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协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
  2、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根据预约为服务对象进行体格检查、临床检验、B超检查以及其他检查等孕前医学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筛查危险因素,提供个性化优生咨询指导,出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对具有风险因素的对象,结合诊断及时提出进一步查治、转诊或暂缓怀孕等建议;负责早孕随访、妊娠结局随访,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加强信息收集与管理
  按照《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记录应为一家一档,所有文书包括知情同意书、技术服务记录册、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记录表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等,均由区县人口计生指导中心负责汇总、统一保存。同时,各级管理服务机构要定期对所开展的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健康教育、优生咨询、健康
检查等人数,以及检测结果、早孕及妊娠结局等数据,区县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定期汇总。《家庭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信息录入( 信息系统待开发)。与个人隐私相关的信息应严格限定接触人员范围。与国家优生项目同步开展信息化管理。试点过程中,市人口计生委将组织开展孕前干预信息收集和管理模式的研究。
  六、实施进度及质量管理
  (一)实施进度
  1、启动阶段(2010年6月)。召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级试点项目启动及培训会议,统一部署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地区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计划。
  2、准备阶段(2010年7月)。做好试点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设计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和规范和服务管理流程等。
  3、实施阶段(2010年8月-2011年4月)。各试点区开始项目实施,及时汇总分析项目进展和存在困难,制作相关报表。2010年底组织开展中期评估。
  4、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5-6月)。各试点区在总结评估基础上形成项目报告,要求涵盖所有试点内容。召开全市试点工作总结会。
  (二)质量管理
  按照《技术服务规范》“质量管理”的要求,试点区县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定期开展培训。从事各类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服务机构要确定质量管理负责人,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有关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要严格按照标准规程进行操作,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出具规范的检验检查报告。
  试点地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做好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与市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服务处(家庭计划指导处)沟通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市人口计生委不定期督导和抽查试点地区工作,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七、切实做好项目试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倡导。试点地区人口计生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
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政府实事项目,纳入“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协调、部署、督查,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体制保障。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商,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强化舆论倡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以及人口计生网络优势,营造重视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舆论氛围,引导计划怀孕的夫妇自觉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关注重点环节,突破瓶颈难点。试点地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试点项目实施细则的制订,重点关注服务机构确定、服务机构之间的衔接、各项服务记录表的落实和汇总等环节。及时总结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并协调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突破瓶颈和难点,逐步形成、完善各种长效机制。
  (三)注重实际效果,创新工作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的实际效果,重点体现在孕前优生指导服务覆盖率、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知晓率、参与孕前检查的比例等,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工作目标开展。区县要充分利用本市丰富的孕前优生医疗保健资源和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品牌,在开展项目试点的过程中争创特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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