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管理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运用,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XX省食品安全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食堂及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称供餐单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等食堂的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管理。
第三条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是融合视频监控技术、物联网技术和GIS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视频数据的接入和预览,采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数据,实现对学校食堂视频AI分析图像整合汇聚和远程监管,开展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餐食制作过程风险分析及预警的管理共治平台。
碎纸片的拼接复原第四条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及地级市直辖的镇街
(园区)(以下称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应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开展网上巡查等监管手段,督促学校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并向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进行通报。
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督促各学校按要求管理平台,协调学校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对接工作,督促学校按要求通过平台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接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行波进位加法器第五条学校负责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使用、维护工作,接受市场监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下同)、食品安全负责人及食堂管理相关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随时掌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健全家委会(家长代表)、膳食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第二章学校管理
soa 案例第六条学校应当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公示食品
经营许可、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每日食谱、使用食品添加剂、大宗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等食品安全信息。
第七条供餐单位应参考学校食堂管理要求,纳入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管理,做好被供餐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大屏和互联网展示使用、维护工作。采用校外配餐的学校,应加强对供餐单位的管理责任,选择已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的单位供餐,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巡查工作机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检查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情况,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要求供餐单位立即整改;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报告辖区市场监管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第八条学校应当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建设及使用等管理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通过平台每日自查。
学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学校主要负责人应每XX少一次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通过观看视频直播、视频回放等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研究解决办法,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建立自查、处置情况台账。
第九条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视频数据存储安全管理,摄像机视频图像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5个自然日,不得删除、更改、损
毁原始录像和操作日志等。并由专人对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发现摄像机信号丢失、数据或平台异常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加强进货查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从原材料采购到供餐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学校相关负责人应通过登录“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抽查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内容,学校要定期对抽查情况组织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承包、委托经营单位。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公共开放管理制度,健全家委会(家长代表)、膳食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有序推广学生家长代表移动端APP应用。家长代表移动端APP用户管理、权限分配由学校进行管理。学生家长可通过家长代表移动端APP对学校食堂进行远程实时视频监看学生餐食制作过程和查看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应结合学校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平台操作人员培训,建立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培训制度,熟练掌握应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开展自查、整改、信息公开等工作。
跪族男孩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运维管理,指派专人负责系统软硬件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证系统运行参数符合《XX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指南》要求,确保系统运作正常、监控在线、覆盖达标。要加强系统运行
环境优化,保障供电、网络等系统运行必要条件,不得随意断电断网,确保视频清晰、应连必连。
第三章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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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翻译第十四条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双随机”抽查计划,结合学校食堂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将远程监控与现场检查有机衔接,将“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作为一项补充管理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第十五条监管人员可通过观看视频直播、视频回放等形式,进行网上巡查,通过图片抓拍、视频抓拍保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影像资料等相关线索,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建设和使用等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新办供餐单位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建设工作。
第十七条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属地监管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线上巡查工作,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适时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组织开展“网上抽查,靶向飞行”检查,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完成2次全覆盖线上巡查。网上巡查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重点区域及操作环节:
(一)食品仓库。查看该区域的卫生状况和工作情景,食品
原料是否上架分类存放,员工工作期间是否有不良行为,是否有老鼠等生物进入食品仓库。
(二)粗加工制作区。查看该区域的卫生状况和工作情景,原料洗涤水池的标识分类,岗位人员是否按照水池标识的用途分类使用,员工工作期间是否有不良行为,食品是否上架分类存放等情况。
(三)烹饪区。查看该区域的卫生状况和工作情景,地面、工作台面和设备设施是否干净卫生,员工是否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帽,员工工作期间是否有不良行为,直接入口食品、半成品、食品原料是否分开存放,生熟容器是否有明显的标示并分开存放,食品或盛装食品的容器是否直接置于地上,是否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等情况。
(四)专间(备餐间)。查看专间区域人员进出情况与工作情景,人员进入专间工作时是否洗手、二次更衣(专用工作服)、佩戴工作帽与口罩,紫外线灯与独立空调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操作台、砧板、工用具是否干净卫生;剩余的直接入口食品是否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员工工作期间是
否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未在备餐间内进行备餐操作的情形,是否在专间从事与之无关的活动;专间内是否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或其他杂物等情况。
(五)餐用具洗消区。查看该区域的工作场景,包括餐饮具回收、清洗、消毒、保洁全过程,热力消毒设备的工作状态,化学消毒液的配备与更换,餐饮具的保洁、存放是否密闭,垃圾桶是否加盖、是否及时清运等情况。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3:22: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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