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桶装水企业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原子吸收法
1. 目的
为了使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加工和服务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过程质量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标识和可追溯性、顾客财产、产品防护等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a) 负责指导车间进行生产和过程控制、确认;
b) 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c) 编制必要的生产作业指导书;
d) 负责产品的防护;
e) 负责对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控制。
3.2 品控部负责编制相应的工艺规程、产品验证和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
3.3 生产主管负责每日生产安排,负责设施、物资采购申请的提出。
3.4 生产部负责产品实现的具体实施;
3.5 销售部负责产品的交付及售后服务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工艺流程
4.1.1桶装水生产工艺流程
4.1.2 桶生产工艺流程
总公司发桶计划优质PC料干燥原料加热注入加热罐拉伸、吹塑成型
顶出成品包装入库
4.1.3 生产部负责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过程编制生产作业指导书,其他情况下,如必要时也应编制生产作业指导书。根据不同工序,作业指导书可采用工艺过程卡、操作规范等形式。
4.1.4 生产安排
4.1.4.1 生产带班根据当日库存情况,结合车间的生产能力,进行生产安排。填写《领料单》向仓库领取所需物料;
4.1.4.2 生产带班统计每天生产情况,填写《生产日报表》报生产主管,生产主管填写《生产综合日报表》经工厂厂长审批后上报公司总部。
4.2 过程确认
4.2.1 关键和特殊过程
4.2.1.1 关键过程:
a) 对成品的质量、性能、功能、寿命、可靠性及成本等有直接影响的工序;
b) 产品重要质量特性形成的工序;
c) 工艺复杂,质量容易波动,对工人技艺要求高或问题发生较多的工序。
4.2.1.2 特殊过程:
公司所生产的五加仑桶装纯净水及纯天然矿泉水的产品质量在产品交付前就能通过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故不存在特殊过程;
42.1.3 本公司生产的关键过程是制水和灌装工序;对这些过程应进行确认,以证实它们实现所策划结果的能力。这些确认的安排包括:
a) 关键过程按作业指导书操作。
b) 关键过程作业人员能力均应满足公司人员任职资格要求,对人员应进行培训、传帮带等有效手段不断提高人员工作能力。
c) 关键过程的设备,应重点妥善维护,以保证过程能力。
d) 对关键过程使用的计量器具应保证处于标准状态。装备适用于适宜的工作环境。
e) 对这些过程的生产监控应进行记录,填写相应的《生产日报表》和监控记录。
4.2.1.4 对产品的放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做出明确规定,按照《过程与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a) 未经验证合格的采购品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b) 未经检验的产品(半成品)不得放行或交付。
c) 向顾客提交产品时,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确保交付及时性。
4.3 车间应使用适宜的生产服务设施,除生产设备外,包括对各种辅具、计量器具等的控制,并安排适宜的工作环境,灌装操作工要身着无菌服方可进入操作间;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执行《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4 对生产服务运作实施监视和测量,配置适用的监视与测量装置,以便在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进行产品特性及过程特性的监视和测量,执行《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
4.5 生产中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自检(检查本工序产品)、互检(检查上一工序产品)、专检(专职检验员),并做好相应记录。有首检要求的,需经检验合格,检验员签字认可后,方可批量生产;对产品的放行应执行《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有关规定。
4.6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4.6.1 适当时品控部规定对产品进行标识的方法,并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标识产品的状态;品控部对标识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4.6.2 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标识并分区摆放,以及所有标识的维护。
沪剧风雨同龄人
4.6.3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
a) 本公司产品标识采用激光喷码和合格证热打码,喷码内容包括生产日期及生产的准确时间,合格证热打码的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和检验员编号。
b) 当合同、法律、法规和公司自身需要(如顾客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风险等)对可追溯性有要求时,本公司产品的追溯通过检查激光喷码的日期与时间实现。
4.6.4 产品标识
4.6.4.1 对进厂的原辅材料,必须经品控员验收合格方可入库,放置相应的标牌标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状态。所附的资料、证明交的品控部保存。
4.6.4.2 公司桶线的原材料因其特殊性,近厂时只针对外包装进行检查,所附的资料、证明由桶线负责人保存,并由桶线负责人安排原材料的试用并及时将试用信息反馈至品控部。
肽链内切酶
4.6.4.3 公司水线所生产的两种产品包装桶上均有明确的标识表明产品类别,且在同一时间内只能生产一种产品。
4.6.4.4 生产工序间流转按作业指导书做好规定的标识。
4.6.5 状态标识
4.6.5.1 品控部对采购进厂的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抽样检验的产品,采用口取纸进行标识明确标明其检验和试验状态。
4.6.5.2 隔离存放不同的标识,应放在指定地点,不得混淆;
4.6.5.3 入库的产品在检验结果未确定之前,采用蓝底黑字的标识牌进行标识,已经过感官等项目检验合格并放置≥12小时的产品采用绿底黑字的标识牌进行标识,不合格或待处理的产品采用红底黑字的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上应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时间段、数量。
4.6.5.4 品控部人员对标识、印章、标签等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防止质量状态混淆。
4.6.6 各个过程的产品在可追溯性的场合,标识必须具有唯一性,品控部严格控制各过程标识追溯、查验工作,确定原始凭证与质量记录相一致。
4.7 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发货
4.7.1 搬运
4.7.1.1 对进货物资、生产车间的半成品和成品要用小推车、叉车搬运,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对易损部位要严格保护。
4.7.1.2 各工序的运转人员对生产中的各类物品、产品要轻拿轻放,在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做到交接记录完整一致。
4.7.2 贮存
4.7.2.1 执行总公司财务部下发的《仓储管理制度》,仓管员应按制度执行,按规定码放,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品,要明确标识有效期,保证先入先出;并定期进行清点,及时发
现并发现处理有关问题。
4.7.2.2 所有进厂物资、各工序间的半成品、成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确保入库物资账物相符。
4.7.2.3 所有原材料、成品均应放在适宜的库房和环境中,仓库应配置适当的设备(空调、抽风机、消防设备等),以保持安全适宜的贮存环境。
4.7.3 包装
4.7.3.1 公司制定的《灌装车间作业指导书》中对产品的包装进行明确规定,保证符合产品要求。
4.7.3.2 对按标准包装的产品要检验其容量、标识、外包装等是否合格,并由品控部对全面质量进行抽查检验。
4.7.4 防护
4.7.4.1 公司内入库产品放置于成品仓库内。
4.7.4.2 对有特殊规定的产品,按合同要求进行防护。
4.7.5 交付
4.7.5.1 鉴于公司产品的特殊性,产品在成品库放置≥12小时,并经过品控部检查产品包装外观、容量等项目合格后,可转移至经销商的配送仓库中。遇特殊情况按照本程序4.6.3条款进行处理。
4.7.5.2 财务部对成品的出入库管理负责,同时负责成品的交付工作。
4.7.5.3 销售部负责与需方联络。
4.7.5.4 成品交货时,仓管员必须将产品再次核实,防止错发、漏发。并采取防磕碰、撞击措施。
4.7.6 产品交付后的活动
4.7.6.1 销售部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
a) 负责组织、协调产品的服务工作;
b) 负责与顾客联络,妥善处理顾客抱怨,负责保存相关服务记录;
c) 负责对顾客满意程度进行测量,确定顾客的需求和潜在需求,执行《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程序》;
d) 建立顾客档案,详细记录其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整理了解顾客的定货倾向,及时做好供货准备;
e) 利用与顾客的交往,主动向顾客介绍本公司产品,提供宣传资料,解答顾客提问。
4.7.6.2 咨询、服务
a) 对顾客面谈、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的咨询,销售部由专人解答记录,暂时未能解答的,应详细记录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后予以答复;
b) 销售部对售后服务人员要及时提供技术资料,按计划组织培训、考核,售后服务人员应详细记录服务情况;
c) 销售部每月统计顾客咨询及服务需求情况,及时反馈给总公司工艺品控部,以便综合分
析,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
4.8  相关细节执行总公司下发的《饮用水事业部辖属工厂物流图》。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王馨流产                  BR-CX-01
《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BR-CX-08
《过程和产品的测量和监控程序》    BR-CX-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顾客满意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BR-CX-13
《制水车间作业指导书》            BR-ZY-01
《灌装车间作业指导书》            BR-ZY-02
《成品库作业指导书》              BR-ZY-03
《化验室作业指导书》              BR-ZY-04
《岗位责任制》                    BR-ZD-06
6. 适用记录
《生产记录清单》                    TX-JL-26
《化验室过程监测记录清单》          TX-JL-27
《检验报告清单》郑州都市村庄                    TX-JL-28
《生产日报表》                      TX-JL-29
《生产综合日报表》                  TX-JL-30
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编号:TX-JL-26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6:38: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45941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产品   生产   进行   过程   标识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