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9.29
【字 号】阳府〔2016〕56号
【施行日期】2016.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国修订韦氏成人智力量表中华家教【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标投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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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图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阳府〔2016〕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修订后的《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业经市政府六届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9日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太原艾滋病检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货物、服务。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工作,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住房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能源、商务、经信等专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分工,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按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并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审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审计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的规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和介绍建设用地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工程建设项目;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及援助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四)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五)选择社会投资主体的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msd
  (六)国家、省和市人民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八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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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招标   投标   工程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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