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

伶仃洋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公布日期】2021.03.04
【字 号】渝人社〔2021〕68号
【施行日期】2021.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随机数的产生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白帆文学社
图书管理系统论文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重庆市三八红旗手
  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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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妇联,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妇联,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工作部、妇联,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妇联,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部),有关单位:
beam188  2020年,全市各族各界妇女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
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半边天力量。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决定,对万云贤等10名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张奕霞等89名重庆市三八红旗手和万州区百安坝街道妇联等40个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再创佳绩。
  全市广大妇女要以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岗位奋斗建功、践行文明新风,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走在时代前列,以行动建功新时代,以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附件:2020年度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名单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9:47: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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