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腐败案例剖析

高官腐败案例剖析
张茹雅田国良
时间:2012-06-05 16:11来源:《改革内参》2012年第14期
  本文选择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100个高官(副省部级,至少享受副部级待遇)腐败并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加以剖析。
高管腐败案例分布
  地区和系统分布。所选案例中,地方72例。其中,北京、山东各5例;辽宁、安徽、江西、广东、广西、贵州、浙江各4例;天津、福建、河南各3例;河北、江苏、湖北、海南、重庆、云南、吉林各2例;上海、黑龙江、山西、甘肃、宁夏、青海、湖南、陕西、新疆、四川、内蒙各1例;西藏为零记录。
小辰  中央国家机关15例,其中,铁道部3例,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2例,国家科委、海关总署、交通部、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最高法院、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各1例;中央银行6例;其他中央国有企业7例。
阿旺传奇
    整体看来,经济发达地区,高官腐败案发率相对高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央企业、银行金融系统、铁道系统、公安司法系统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官腐败案例也相对较多。
  年龄分布。出生于上世纪20年代的1例,30年代的22例,40年代的46例,50年代的31例。其中,年龄最大的已经90岁,最小的53岁,平均年龄约66岁。
  职务分布。所选案例中,有3例曾属“党和国家领导人”,另有15例曾是正省部级干部,其余82例曾是副省部级(或者“享受副部级待遇”)干部。其中,有2例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有7例曾任中共中央委员(其中1例同时曾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有13例曾是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量刑分布。所选案例中,已判的90例,其量刑情况是:死刑6例,死缓26例,无期徒刑16例,有期徒刑42例。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案例约占53%。
2012河北中考作文  罪名分布。已判的90例中,其罪名有“受贿罪”(85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1例)、“贪污罪”(6例)、“滥用职权罪”(5例)、“玩忽职守罪”(4例)、“挪用公款罪”(3例),
也包括“行贿罪”(2例)、“徇私舞弊罪”(1例)、“杀人罪”(1例)、“爆炸罪”(1例)、“重婚罪”(1例)。其中,一人多罪的26例。
高官腐败蔓延态势
  (一)腐败案例与时俱增
  分析几个时间概念。
  一是开始犯罪时间。开始犯罪时间可考者92例。其中,上世纪80年代开始犯罪的10例;90年代68例;本世纪14例。其最高峰是在1993年(13例)。
  二是判决时间。已判的90例中,上世纪80年代,仅1987年判了2例,90年代判了14例,本世纪已判74例。上世纪90年代前期,每年宣判的也就1—2例,有的年份是空白,而从1997年开始,逐渐趋上升之势,2010年达到峰值(12例)。
  (二)涉案金额不断增加
  这里所说的“涉案金额”是指案主本人或直系亲属、合伙受贿、贪污的金额和来源不明
的巨额财产,没有计算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和营私舞弊造成的经济损失、违规放贷等涉案金额。
  所选案例中,除7例尚未判决,4例没有涉案金额记录或者涉案金额不在计算范围之内,其余89例,涉案金额共约77699万元,平均每例约873万。上世纪80年代2例,1例受贿2万多元,另1例没有涉案金额记录;90年代15例,共涉案金额约366万,平均每例约24万,其中最高涉案金额55万;本世纪83例.其中3例没有涉案金额记录(或者涉案金额不在计算范围内),7例尚未宣判,其余73例,涉案金额共约77331万,平均每例约1059万,其中最高涉案金额达19573万。可见,高官腐败个案的涉案金额在提高,而且增幅明显。
  (三)涉案领域越来越广
  上世纪80年代后期及90年代前期,高官腐败涉案面相对单一,而且主要局限于经济领域。1987年宣判的两个案例,一例是帮人办理香港单程通行证而受贿;一例是为报答“红颜”而为公司货物走私开绿灯。上世纪90年代初宣判的两个案例,一个帮助农民联系水利工程和办理采金人员指标而受贿;一个收人钱物后,帮人办理计划外运煤手续。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高官腐败向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润丰厚的领域的各个层面延伸。如潘广田、丛福奎、王雪冰、胡楚寿案,就和违规贷款有联系;陈同海、陈少勇、朱志刚、康日新、黄瑶案,与企业经营纠缠一起;成克杰、胡长清、慕绥新、李嘉廷、王怀忠、刘长贵、王钟麓、王有杰、何闽旭、王武龙、杜世成、李堂堂、刘志华、许宗衡、宋晨光案,都和房地产开发密切相关;柴王、刘方仁、张国光、宋勇案,与工程建设项目有染;朱小华、何洪达、王益、皮黔生案,就和企业上市、股权交易有关;郑筱萸案,和产品审批有瓜葛。
  到了本世纪,高官腐败的霉菌开始触及司法、组织人事领域。如麦崇楷、丁鑫发、吴振汉、郑少东案,都和案件查处有关联;韩桂芝、徐国健、侯武杰、王昭耀、荆福生、庞家钰案,就有“买官卖官”行为。
  (四)“窝案”有所增加
  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腐败高官大都以“个体户”的形式单干,后来,则开始出现“集体腐败”,并且陆续挖出了一系列所谓“窝案”。如1995年王宝森的自杀,同时牵出北京的另外3名高官(陈希同、铁英、黄纪诚)。本世纪初宣判的原沈阳市长慕绥新案、马向东(
原沈阳市常务副市长)案,人称“慕马案”,涉案人员100多人,其中党政“一把手”就有17人。与“慕马案”同时出现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600多人涉案,其中300多人被判刑,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原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深陷其中。2005年韩桂芝判刑,以她为主的“黑龙江买官窝案”,牵扯官员百余人,其中副省级干部6人、地厅级干部30多人。2008年宣判的陈良宇,是“上海社保基金窝案”的主角,该案也牵涉一批官员。
  (五)案情越加隐蔽
  90年代初期以前,高官腐败案情相对简单,多是“交钱—办事”、“办事—交钱”,一眼可透视。后来出现的许多案例.案情云遮雾罩,受贿花样令人眼花缭乱。
chinabig  (六)潜伏期有所延长
  潜伏期是指开始作案到案情暴露的时间。所选案例中,平均潜伏期约7.9年,其中,上世纪80年代.平均潜伏期1年;90年代,平均潜伏期4.2年;本世纪,平均潜伏期约9.2年,其中,最长的18年(陈良宇案)。可见,越是新近发案的案例,其潜伏期越是相对长一些。
  (七)染“”案例有所增加
  所选案例,媒体报道其有或者有婚外情的50例,上世纪80-90年代的17例中,5例“染”,约占29%;本世纪的83例中.46例“染”,约占55%。可见,高官腐败案例中的“染”案例所占比例在扩大。
  (八)家属涉案程度有所加强
  高官腐败,家属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上世纪80年代的两个案例,未见家属涉案的报道;90年代的15例,家属涉案的3例,占20%;本世纪已判决的73例,加上自杀和外逃的2例,共75例,其中家属涉案的30例,约占40%。可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属涉案程度有所加强。
红外线视频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9:53: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45807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涉案   案例   金额   高官   开始   时间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