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外汉语教学不同课型的语法教学作者:杨舒麟来源:《青年时代》2016年第美商业飞船将首飞17期 对外汉语教学是一种第二语言教学,也是一种外语教学。从它的性质来看,对外汉语教学具有区别于对汉语为母语者进行教学时的特点。学习语言不是学一套知识,而是学一种技能。刘询先生在归纳对外汉语教学的特点中提出“以培养汉语交际能力为目标”、“以技能训练为中心,将语言知识转化为技能”等特点。这就要求学习者在学习汉语基础知识(语音、词汇、语法、汉字)的同时掌握基本技能(听、说、读、写),由听、说、读、写四种技能可以衍生出相应的听力课、口语课、阅读课、写作课以及综合训练这四种技能的综合课。技能课与综合课是基于课程间的横向关系来划分的,即学阶段的课程配置来说的。与之相对的纵向关系则是指教学的阶段性,如“初级阶段”蔡星辰、“我国最早的医书
中级阶段”、“磷酸脲
高级阶段”,根据学习者的学习状况,每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课程安排。 交际能力既包括语言能力,也包括语言运用能力。美国语言学家卡纳尔概括的交际能力的四个方面里特别指出了语法功能——对语言规则系统地掌握,包括语音、拼写、词的组成
、词汇、句子规则等规则,并掌握听说读写技能,能辨别并造出合乎语法的句子,也就是语言能力。可见作为语言三要素(语音、词汇、语法)之一的语法在语言能力与交际能力的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样基于对外汉语教学特点,对外汉语课堂上的的语法教学也有自身的特点,不仅如此,在不同阶段、课型上的语法教学也会有细微的差别。
语法教学是对目的语的词组、句子以及话语的组织规律的教学,用以指导言语技能训练并培养正确运用目的语进行交际的能力。语法教学在不同阶段、不同课型中有明确的分工的。首先要明确不同阶段不同课型的选择,听力课、口语课、综合课可以同时出现在初中高阶段,出于学习者学习程度的考虑,阅读课及写作课则一般出现在中高级阶段。由于语法知识的抽象性,定义式的语法规则不适合出现在初级阶段,中级阶段的摄入量也不宜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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