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的儿童保育活动作者:张 娜来源:《中华家教》2008理查兹年第03pnas
期 高潮艺术 海尔微博瑞典儿童保育的主体是各种保育机构。
保育机构的活动大致分为照管、教育活动、教育三大类。当然在实践中三类活动并无鲜明的界限,而是浑然一体。它的目标就是促进和激发儿童各方面的能力,特别是使儿童在同其他儿童的交往和合作中得到教育,身体的协调性以及自身的创造力得到训练,智力和情感的发展得到促进。 为了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教育活动的范围涉及到儿童的身体、道德、智力、审美、情感、交往等发展的教育。并坚持“木器时代儿童本位”的原则,任何教育活动都要以满足儿童的个性需要,适应儿童的个体能力为依据,鼓励儿童自我活动,自我探索,自己将新知识用于新环境,保育人员主要在旁起着激励、协助、适时组织和及时引导的作用。